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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南渡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对照《溧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以及市级有关秸秆综合利用考核任务和指标,依据南渡镇秸秆综合利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南渡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农村村容村貌、保护大气环境为中心,以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坚持“疏堵结合,以堵促疏”,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教育、科技推广、政策扶持和组织领导力度,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全面禁烧与综合利用,结合南渡镇实际情况,大力推进机械化秸秆还田,积极拓展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利用方式,建立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强化政府责任落实,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强化政策配套扶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构建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多部门协同推进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二、主要目标
以不露天焚烧和丢弃污染为原则,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镇秸秆收贮体系基本形成。全镇全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全年产生秸秆总量7.43万吨,综合利用秸秆7.06万吨,其中:
1、全镇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6.5万亩,占稻麦种植面积的60%以上,利用秸秆3.34万吨;
2、实施1.3万亩水稻秸秆覆草还田,利用秸秆0.75万吨;
3;实施秸秆留茬还田6.56万亩,利用秸秆1.2万吨;
4、实施其他方式还田,利用秸秆0.02万吨;
5、实施秸秆加工利用1.17万吨;
6、直接作生产生活燃料0.58万吨;
7、建立收贮站点12个
三、实施内容
1、大力推广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
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现阶段解决秸秆出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今年通过镇村推进办法,把机械化秸秆还田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行政村,镇政府通过行政推动、政策宣传、规划区域、机具调配等手段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有效有序开展。各行政村充分发挥所在行政村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大户的作用,落实实施主体,责任到人到田,优选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落实相匹配还田作业机具,提高还田作业质量,对照全镇稻麦机械化还田面积占比不低于60%的目标要求,全镇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6.5万亩,其中小麦2.87万亩,水稻3.63万亩,全年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量3.34万吨。(责任主体:各行政村)
2、着力推进水稻秸秆覆草还田。我镇秸秆覆盖还田具有良好的基础,特别是覆草还田技术,以巩固提升油菜覆草还田为依托,利用设施蔬菜、果园、茶园、大型花卉苗木基地覆草途径,全镇实施1.3万亩水稻秸秆覆草还田,利用秸秆0.75万吨。(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3、顺势倡导留茬还田。 在全镇范围积极推广倡导留茬还田,秸秆离田收贮利用,实际收集率约为65%,当季还田秸秆量不低于35%,要倡导适当留高茬收割,留茬还田、压埋还田。全镇实施面积6.56万亩,利用秸秆量1.2万吨。(责任主体:各行政村、有关农机合作社)
4、灵活开展其他方式还田。根据南渡镇实际情况,开展秸秆园地及林地改土还田、设施栽培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还田、家禽垫圈等,充分发挥东湖山羊养殖稻草垫圈作用,全年利用秸秆量200吨。
5、开展秸秆加工利用。引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鼓励实施秸秆加工增值利用。突出对江苏金秸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市南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2家秸秆利用企业的扶持引导,充分发挥2家企业对秸秆利用面大、量广的作用。年利用秸秆1.152万吨,保护梅庄村村民利用秸秆制绳的积极性,并合理为秸秆制绳产业创造空间,年利用秸秆200吨。(责任主体:江苏金秸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市南渡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梅庄村)
6、顺应传统燃料需求。客观上当前农村存在着一定量的农户把农作物秸秆作为生活燃料补给需求,加上近年来南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不少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粮食烘干设备,对烘干用能有需求,全年利用秸秆量0.58万吨。
7、建立一批扎实有效的收贮站点。利用交通地理位置优势,着重在公路沿线建立收贮站点,发挥村组、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全镇安排收贮单位12家,每个收贮单位收贮秸秆不低于500吨。(责任主体:有关行政村、农机专业合作社)
四、配套扶持
(一)扶持范围
对开展麦、油、稻秸秆综合利用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扶持对象包括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加工利用、收贮等的本市各类主体。
(二)扶持标准
1、对实施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给予每亩次20元作业补贴;对实施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给予每亩次10元作业补贴。
2、对实施秸秆覆盖还田,给予每亩10元补贴。
3、对秸秆加工利用企业,按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每吨60元补贴,其中市级每吨10元,省级每吨50元。
(三)资金拨付
资金按项目形式管理使用。各村(农机合作社、农机户)按上级具体申报要求,负责完成本村(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内的补助资金申请申报,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由市级直接补助到申报主体、覆盖还田补助资金和村级收贮秸秆补助资金,由镇统一下拨到具体实施主体;秸秆加工利用补助资金和企业收贮秸秆补助资金,由市级直接拨付到申请主体单位。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督查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办法。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将组织管理体系延伸到片,落实到组。
(二)实行目标管理。镇政府将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与各村对接,签订责任状,按照督查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秸秆综合利用考核直接与秸秆禁烧考核相结合,对各行政村进行综合排名,对前三名行政村进行表扬及资金奖励,对后三名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资金处罚。各村要根据目标责任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对接,建立健全从上到下的责任体系和目标管理体系。
(三)落实扶持政策。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财政预算,设立秸秆专项,依财力逐年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好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积极性。落实国家在鼓励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上给予的优惠政策。
(四)强化服务监管与宣传。加强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服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督查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不力行为。强化宣传舆论引导,突出发挥好各类媒体联络千家万户、贴近群众生活的作用,在关键时期、关键时段,大力开展宣传报道,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