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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南渡镇芜申运河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南渡段二期(农村段)地块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芜申运河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南渡段二期(农村段)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拆迁签约起始时间为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二、房屋腾空起始时间为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南渡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