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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事业单位、各企业留守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运行,按照源头治理、监管到位的要求,就进一步加强局下属事业单位和企业留守中心财务资产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财务管理
1.必须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准确、真实、及时核算收入支出,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内部牵制制度,财务岗位设置要相互制约,管财岗位与管物岗位要分设;
3.严禁截留、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4.严禁虚列成本、费用支出,骗取上级拨付资金;
5.严肃执行十个严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按照“从简、节约、合理”原则,严格控制标准之内,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加强资产管理
1.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明细台账资料,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年至少自查核对一次;
2.完善固定资产购置、出租、出售管理制度,一般设备的购置原则上通过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重大资产的购置须报局及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房屋、土地等资产出租、出售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属于市财政部门管理之列的,按财政部门规定执行,其余的可参照财政部门规定的办法操作,务必做到标的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标书、合同等重要资料需及时报送局监察室;
3.完善公车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存放地点、费用支出等,严禁公车私用;
三、加强审计监督
1.监察室、财务审计科履行审计督查职责,由局纪委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制度落实、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原则上安排年中检查督查,年度审计督查,可根据需要组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
2.各单位领导要严肃对待审计督查工作,提供真实的财务资料、台账资料、合同资料及检查人员需要的其他资料;
3.监察审计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出于公心,对一般性问题要提示,边查边改,对违纪违法问题要揭示;
各单位领导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认清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按通知要求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文件下发后一星期之内将有关管理制度、合同资料等报送局监察室。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