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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经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3月1日
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监管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建立“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跟踪”监管机制,规范资金申报、资金拨付、资金使用各环节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扶持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申报程序
1、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申报项目的政策文件、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等需在经信网上事先公示,以便企业知晓,增强申报工作透明度;
2、根据自愿原则,由企业申报,满足条件的进入储备库,建立项目储备库。按照选好择优的原则,从储备库中选取向上申报项目;
3、实行项目扎口申报,扎口部门为办公室,具体经办科室部门将初步申报方案报扎口部门汇总归类,后报局领导集体研究商定,最终形成统一向上申报方案;
4、正式申报方案由扎口部门在经信网及政务公开栏上公示;
5、公示结束后,扎口部门正式上报材料并及时递交局监察室备案;
二、明确职责
6、实行项目申报责任人制度,项目申报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申报工作负主责,经办人要把好申报材料初审关,科室部门负责人要把好复核关,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要把好审核关并签署承诺;
7、工作人员对申报情况了解不实、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的,以失职渎职追究当事人责任。发现收受服务对象烟酒、购物卡、其他有价证券的,或上下串通弄虚作假蓄意骗取资金的要一查到底,按照法律法规党纪条规严肃处理;
8、违纪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损害单位声誉的要实行责任倒查;
三、资金使用管理
9、项目资金的拨付属财政直接支付的,具体经办人要做好跟踪和信息收集,通过局委托代付的,按有关财务收付制度执行;
10、项目资金必须入账单列反映、确保专款专用,经办科室负有督促责任;
四、项目绩效评价和检查
11、应聘请有资质的中介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绩效评价评审,评价结果资料需递交局监察室;
12、监察室全程跟踪项目申报实施过程,包括申报材料的审核、现场查验等,并负责督查检查;
13、检查主要内容:工作人员是否廉洁、服务满意程度、工作效率高低等,项目的真实性情况,项目的绩效情况;
14、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局主要领导;
15、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