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
为鼓励引导工业企业加大对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的投入,进一步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年度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现就2015年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5年来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的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推广与产品应用和循环经济项目。
1.节能改造类项目:重点用能单位实施的锅炉、窑炉节能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更新及系统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
2.绿色制造项目:节水、节材、废弃物资源化、再制造项目;重点行业实施的清洁生产改造项目。
3.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项目: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节能锅炉窑炉、高效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装备等产业化、规模化建设项目;应用省内资助研发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实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水污染减排、半导体照明示范应用项目。
二、填报要求
1.加大项目排查力度。各镇区要进一步开拓工作视野,深入调研,全方位排查项目,力求项目填报全覆盖,无遗漏。对已实施的节能及循环经济改造项目,我们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省、市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财政奖励;对计划实施的节能及循环经济改造项目,将列入2015年溧阳市节能及循环经济项目库,并择优推荐列入常州市节能重点项目。
2.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各镇区要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完善项目备案、环境评价等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和条件,促进项目建设。
3.请各镇区于 2015年7月20日前将本镇区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相关表格文件可在市经信局网站“最新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史骏 联系电话:87286039
邮箱:lyzyzhk@163.com
附件:2015年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实施情况汇总表
溧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7月7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