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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2014〕34号
关于公布陈建华等2人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人社职〔2014〕19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陈建华等2人已具备中小学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4年12月14日起算。
溧阳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