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阳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387/2016-0003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科技局
产生日期:2015-09-17 发布日期:2015-09-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溧阳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瓮睚、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是否指定或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是否明确有领导主管、有专人负责。

    (二)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制度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否具体、全面;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是否及时更新。

    (四)公开的范围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是否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具体全面、符合实际、没有漏项;是否存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问题。

    (五)公开的方式和程序情况。是否在有效时间内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否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是否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是否发生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六)监督和保障情况。是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是否按时编制、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是否依法实施责任追究;是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第四条 考核形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参考群众评议结果等。
    第五条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
    第六条 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