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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做好2015年的财政工作,对于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把握、深刻领会新修订的《预算法》、国发【2014】43号、45号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新要求,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不断培育和壮大地方财源,加快转型发展步伐,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以强化征管为立足点,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配合国、地两税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管,深入了解纳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科学分析税收走势、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切实提高税收征管的水平和效率。确保各项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及时兑现增收奖励政策,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按照市政府“以天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收入考核机制;要紧紧围绕分解的考核目标任务,分镇区、分税种继续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加强收入分析和实时监控,掌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定期召开财税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二、以扶持产业为支撑点,不断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经济发展政策,以财政政策为导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用足用好各类经济扶持政策;二是不折不扣兑现国家、省出台的营改增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等有关政策,落实税收减免、退税等政策;三是有效利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应急转贷资金、工业担保等资金渠道,引导、激励和支持产业发展,不断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四是协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努力破解资金要素制约。
三、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在确保财政资金各项法定增长支出需求的基础上,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不断向基本公共服务和重点民生领域倾斜。一方面,按照中央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压缩一般公用支出,切实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将更多的新增财力投入以民生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另一方面,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一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遵循“教育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教育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卫生基础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医疗服务和保障程度。二是支持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的原则。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和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障各类社保资金投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四、以深化改革为切入点,推动财政科学发展
一是继续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强化公务支出管理,厉行勤俭节约,继续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行政性支出,适时出台市本级会议费、接待费使用管理规定;二是继续深化“取消基本户”和“推行公务卡”两项改革。逐步取消学校基本帐户,公务卡改革覆盖面力争达到100%;三是继续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力度,要在资产整合上取得新进展;四是继续探索与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评审与管理,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绩效;五是继续加强债务管理,通过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和行政事业单位融资源头监管,规范审批程序,强化债务统计监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
五、以加强管理为突破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继续深化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溧阳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持之以恒地执行好、落实好,确保政令畅通,持续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举办讲座、组织课题研究、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规范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六、以廉政建设为根本点,牢固树立廉洁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及全国、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以踏石留印的劲头、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伤的勇气,努力营造我局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