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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目标定位,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征收管理,统筹推进稳增长、优支出、抓改革、转作风等各项工作,在支持发展、保障民生、促进改革、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实施“重大项目突破年”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2014年财政收支情况
2014年1—10月共完成财政总收入80.2亿元,同比下降20.34%(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减收),其中:国税部门完成22.75亿元,同比增长5.62%;地税部门完成34.03亿元,同比增长11.92%;财政部门完成23.43亿元,同比下降51.94%。
1-10月份全市入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1361万元,完成人代会批准预算的77.32%,比去年同期增长9.94%。预算执行情况呈现以下特点:
1.收入及税收占比排名情况。在常州“二市五区”中,我市收入增幅位列第二位。在全省县级单位排名中,我市税收占比排名位列第六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排名位列第十九位。
2.“四个高于”执行情况。“四个高于”实现了三个高于,即高于苏南地区平均增幅、常州市平均增幅和标杆地区(宜兴市)增幅,但低于全省平均增幅。镇区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12673万元,同比增收26805万元,增长14.42%,高于全市平均增幅4.48个百分点,完成年度预算的70.13%。预计通过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能完成人代会批准的全年收入预算目标任务。
3.财政保障有力。1—10月份,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3.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7%,增幅比去年提高5.1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增幅达24.85%,比去年提高 4.25个百分点。十大保民生促发展重点支出项目(即城乡公共服务支出)累计支出337345万元,占全市支出总量的78.37%,体现财政支出重点保障民生的职能要求,其中:科学技术、城乡社区事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与去年同期比增幅较高,分别增长76.05%、56.1%、50.64%、37.9%。重点事业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保持了较快增长。
二、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着力于经济发展,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1.不折不扣兑现国家、省出台的营改增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等有关政策。1—10月,税收减免、退税14.9亿元,预计全年减免、退税17.5亿元。
2.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保增长以及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兑付企业扶持资金1.65亿元,支持企业转型发展;投入7000万元支持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及企业环保、科技、节能减排、基础设施等建设。
3.积极向上争取资金。1—10月全市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6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14.77亿元的65.4%,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进步。
4.用足用活各类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一是于2013年8月,财政部门专门设立5000万元规模的政府应急专项资金,帮助企业渡过钱荒,截止到今年第三季度末,共发放应急专项资金107笔,累计调度金额16.324亿元,滚动支持31家企业获得应急帮助。二是设立了1000万规模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缓解企业贷款困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三是积极发挥区域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作用,委托江苏迈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国有股的投资方代表,对区域性重点成长型企业“溧阳市虹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江苏骏益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进行了股权投资,为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5.持续加大人才工程支持力度。1—10月共拨付人才开发资金、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资金等1614万元,支持人才战略的实施。
(二)着力于城市建设,持续提升城市功能
1.支持重大重点项目建设。2014年全市重大重点项目共 ?项,其中中央级投资项目7项,预计年内财政需配套市政建设4800万元、保障性住房33417万元、公租廉租房4000万元、老小区改造1550万元、征收拆迁20018万元、市国防园5180万元。
2.筹集资金36.17亿元,提升平台融资能力。预计净增平台资金28.2亿元,动用上年融资平台结转资金7.27亿元、市政设施配套费安排0.7亿元,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扩大平台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
3.发挥土地出让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净收益的核算。2014年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入库14.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9%;安排支出14.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9%。
(三)着力于统筹城乡发展,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
1.加大惠农资金发放力度。2014年全市通过“一折通”发放的财政惠农补贴项目共12项,实际发放资金1.37亿元,其中公益林补助、农村低保等24个项目补贴资金发放率达100%。
2.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投入资金800万元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拨付1252.51万元,用于全市农桥建设项目。
3.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投入。2014年争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0.25亿元。通过实施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3个,完成项目总投资3150万元,其中大型项目专项财政扶持资金885万元。
4.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更好发挥农业保险的强农惠农作用,我局采取多项措施助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目前,全市三农保险已覆盖种植、养殖、森林、农房等多个险种,涉及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共承保能繁母猪0.819万头、育肥猪3.24万头、水稻56.49万亩、小麦44.08万亩、油菜7.83万亩,为全市农、林生产、农民生活提供风险保障3565.48万元。
(四)着力于改善民生,社会事业稳步提升
1.积极支持扩大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2014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668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0.5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9%以内(目标为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28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33%;创业培训1075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34.37%;创业带动就业3621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03.4%;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4424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30.11%,开发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110个。全面超额完成了年初的目标任务,为实现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一是连续第十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增退休养老金10%。二是投入1.24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由人均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三是逐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职工社会基本养老制度、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共为22567名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办理了相应的社会保障手续,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由上年的人均425元提高到529元。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按人均20元的标准从统筹基金中筹集,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负担。二是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注重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标的科学化精细化,基本体现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80万元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筹集460万元支持推广使用“便携式全科医生工作站”,有效缓解了社区医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时性差的问题。四是拓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继续安排250多万元为全市2.62万名35至64周岁的农村妇女实施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筛查。五是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900多万元支持我市三所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了就医患者的负担,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4.住房保障方面。为加快我市保障房体系的建设,2014年市本级财政积极筹集廉租房、公共租赁房配套资金 亿元,有序推进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建设,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各项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五)着力于财政改革,体制机制得到不断优化
1.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根据8月31日修改通过的新《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平台。在去年的运行基础上逐步完善系统,不断扩大预算编制范围,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纳入全口径编制,统筹各项预算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细化预算编制。二是坚决贯彻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优化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三是严格把关,强化审核。严格零基预算原则,对基本信息、收入核定、支出安排各个环节加强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
2.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一是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采购计划的申报、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二是严格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管理,通过实施动态监管,保障评审结果的公平和公正性。四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出台《溧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暂行)》和《溧阳市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操作办法(暂行)》,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截止10月底,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服务项目共9个,总金额1100万元。完成政府总额58206.8万元,预计全年采购总额将达85000万元,比去年81065.30万元,增长4.8%,完成年度计划40000万元的 1.13倍 ,节约资金 5242万元 ,节约率8.26 %。我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获全省考核二等奖和常州市一等奖。
3.加强预算支出执行管理。积极抓好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加强支出执行进度情况分析,逐步实现月度支出均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进一步落实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的措施,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支出执行进度情况分析,确保财政支出进度。三是加强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健全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控制差额和自收自支预算单位通过财政直接和授权支付返还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的安全与效率。四是在保证合法、合规、安全的基础上,简化内部操作流程,努力实现财政支付管理的高效和便捷,保障重点支出项目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五是对补助下级资金的拨付,既要严格规范,又要充分考虑部门或单位的实际情况,视情合理调度资金。
4.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出台《关于推进溧阳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的通知》文件,全面公开政府、各部门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方法,从严控制支出总量规模,提高预算透明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预决算公开工作预案,及时回应和解释公众提出质询和议论,妥善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截止2014年10月,我市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经费预决算公开部门67家。2014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7900万元,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58万元。
5.加强债务管理。出台《溧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溧政发【2014】36号),实现债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债务集中管理。逐步建立起人大审批、财政监管的管理机制,对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监督和定期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明确加强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监测控制,有效防范和监控政府性债务规模和风险。建立偿债基金,提高偿还政府性债务的能力,抵御和规避债务风险。
6.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资产处置成效明显。按照先评估后公开拍卖的程序,1—10月份共报废资产73笔,资金合计2905万元;二是资产出租出借规范有序。对82笔租期已到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时进行依法公开招租,底价378万元,成交价410万元,出租年限内合计总收入1304万元。以上资产收益统一纳入政府非税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资产整合取得进展。对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市民政局等两家单位的闲置资产依法进行有偿调剂。
六、着力于规范管理,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1.会计工作规范有序。一是有序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从2014年6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计发放学习卡7000余张。二是会计报考人员大幅增加。今年是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年两考”的第一年,报考人数大幅增加,成功完成网上报名总人数为3358人,比上年增加1054人,增长45.75%。三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新成绩。共有1237人通过了审核,其中:初级870人,中级337人,高级30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人、25人和8人,增长率分别为:0.12%,8.01%,36.36%。
2.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有序推进。为提高我市公共交通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规范公共交通行业财务行为,对我市公共交通行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重点为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工作的总体情况,收入支出和成本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4年会计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是否私设“小金库”、单位“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津补贴发放等情况,并对各单位执行国家宏观调控及财税政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综合检查。
3.“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内容重点包括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及设立“小金库”情况等七个方面,对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起到了积极作用。
4.帐户管理工作平衡推进。不断加强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截至2014年11月,市本级财政专户从清理前的104个下降到33个,今年又按财政部要求,清理撤消了5个财政专户。
七、着力于群众路线实践,财政作风水平、效能建设得到新的提升
在市委活动办及第七督导组的指导下,历时8个多月,我局坚持立足学习提高,着眼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认真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各项教育任务。通过教育实践,使大家经受了一次严格的党性锻炼和洗礼,接受了一次党的宗旨意识再教育,达到了思想认识明显提高,政治修养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提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