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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于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受理签发常州市户籍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签注。
一、个人旅游签注办理对象
我市和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市户籍居民可以在其中任何一个城市申请赴台个人旅游G签注。
二、申请所需提交材料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简称:《大陆证》)及个人旅游G签注。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近期两寸白底彩色数码照片一张,照片须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提交本市照相馆检测回执单或光盘);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发、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户口簿及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交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