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2、办理条件:机动车号牌损毁。
3、办理程序:
(1)车主为个人:车主本人持《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地的持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复印件、行驶证;车主为单位的:代理人持单位企业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地的还需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行驶证。并将车上剩余牌照卸下到溧阳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台取号排队等候窗口办理。
(2)凭窗口的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3)交费后到受理窗口领取临时牌照。
(4)15日后凭交费发票及临时牌照到新车上牌处领取正式牌照。
4、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3)行驶证;
(4)剩余的旧牌照;
(5)个人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地点:溧阳车管所服务大厅
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