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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办理条件: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3、办理程序:
(1)到车管所服务大厅服务台取号;
(2)排号前往窗口办理;
(3)业务办结后前往收费窗口缴费;
(4)办证大厅等候区等待,发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4、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地户口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外地户口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4)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3张。
5、办理地点:溧阳车管所服务大厅
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