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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7项;2、《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3、《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一条二、申报材料1、特种行业呈批表
2、申请报告
3、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
4、房屋产权证、租房合同。
5、经营埸所房屋使用面积25平方米以上(门面房)
6、房屋的平面图、方位图。
7、法人资质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8、法人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9、安装江苏国盾软件公司软件。
10、安装常州同智伟业软件公司软件。
六、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办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