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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各社会福利机构:
为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
二、检查重点
(一)各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规章和标准,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各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是否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等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管理维护;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24小时畅通。
(三)各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防范情况,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特点,提醒和告诫服务对象注意用火、用电安全,禁止卧床吸烟、乱扔烟头,不违规使用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乱拉电线等;燃气设备是否存在老旧现象、用气场所是否通风、换气,夜间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是否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院区。
(四)各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宣传及培训情况,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要求各类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五)各社会福利机构的食品安全情况,是否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存储、使用安全关,及时排查、销毁过期和变质食品;是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六)加强对服务对象生活区的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危及服务对象的安全隐患。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分机构自查、组织检查二个阶段进行。
(一)机构自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附件),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并进行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于1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二)组织检查。1月31日前,我局将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活动,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福利机构要求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检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关系到老年人的生命安全、社会的稳定。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本着对入住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冬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入住老人创建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检查,突出重点。各镇民政办要结合实际,加强所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采取自下而上、明查与暗访、实地查看与突击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效果,对安全工作不达标的福利机构要进行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福利机构要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尽职尽责,全面做好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附件: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检查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