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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市”基础上,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创新,着力做好社会治理体制转型升级,全力激发溧阳民政系统内部活力,切实打造高效型、现代化民政,为溧阳实现“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战略目标作积极贡献。
一、联动结合,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1、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困难群众数据库,及时将救助对象、救助成果转入系统进行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供需衔接;做好“救急难”工作,着力完善“一门受理、一表登记、一体推行、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管理模式,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高效对接,打通社会救助的最后“一公里”;加强与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衔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2、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落实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上涨补贴机制;完善“常州市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信息,为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开展、专项救助认定提供基础性数据;依托常州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继续做好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高收入认定的准确性;开展新一轮特困群众救助活动。
3、继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原有临时救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应对“支出型”贫困的有效救助政策,同时对一些突发性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急难”情况,启动应急救助程序,先行受理解决,而后按照救助程序申报,提高救助的快捷性、及时性。
4、持续加强医疗救助力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金的实时救助工作;继续做好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及政府规定的其他救助对象医疗救助金的年度救助工作;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
5、大力发展慈善救助事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慈善文化,营造社会慈善氛围;推动基层慈善组织发展;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基层慈善组织提供更好的自主发展条件;制定《2015年慈善救助工作方案》,全年安排慈善救助金不低于1200万元,受益困难群众不少于2.8万人次;继续做好慈善资金的募集及认捐企业资金到账工作;积极筹备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6、提高全市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完善救灾物资库;做到灾情上报及时、正确,资金使用严格、规范;做好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7、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村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在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2015年对基础较好的居家养老开展提档升级,争创“3A”级养老服务中心,并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8、增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研究制定养老产业布局规划和产业扶持政策,积极打造华东地区养老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天颐谷和汤桥养老公寓两个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 同时,继续落实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9、提升虚拟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虚拟养老院”建设,2015年继续开展“一键通”和“爱心门铃”安装工程;拓展“一键通”服务范围,指导签约更多家政服务公司和志愿服务队伍,为老人开展家政、购物、精神慰藉等多层次服务;逐步推进养老网络平台建设,力争让更多老人享受数字养老服务。
10、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完善高龄补贴政策,规范尊老金登记、审核和发放制度;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危房改造;鼓励和引导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志愿服务组织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为符合条件的特困、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三、分类保障,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指数
11、完善困境儿童福利制度。在挂牌成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基础上,加速对困境儿童开展分类保障工作,提升孤儿养育水平,将特困群众家庭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对重病儿童开展医疗救助,并逐步将辍学、流浪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12、不断提升五保供养水平。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和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五保动态管理,规范五保档案资料;继续推广农村敬老院“一院两制,以院养院”新型养老模式,逐步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我市城市“三无”老人保障的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全市“三无”老人的调查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
13、加强福彩销售和资金管理。加强福彩宣传,抓好福彩销售,力争年销售量稳定在1亿元以上;发掘燕山新区、奥体版块等福彩销售空白点,完善销售网络体系;进一步规范公益金财务制度,保障福彩资金透明高效使用。
四、创新谋划,进一步强化社会综合治理
14、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到2015年底,登记社会组织总数711个,每万人拥有登记社会组织9个;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细化评估标准,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逐步建立社会化评估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实现政府职能与社会组织功能的有效衔接。
15、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快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建设,完成第一批社会组织的招募、入驻审批、孵化培育工作;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深入开展公益创投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围绕“助老、助学、助困”等项目开展公益创投,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性,扩大公益创投活动的影响力以及受益面。
16、加快现代社区创新治理。在实现江苏省首批“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的基础上,围绕“推进协商治理,建设美丽溧阳”的实验主题,积极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争取形成有特色、可复制的社区治理新模式;按照3年目标,分层推进使基层协商民主。2015年完成三年工作规划,出台工作意见,形成“五步法”协商程序,依托村(居)代表会议,广泛开展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民主协商活动。
17、加快和谐社区建设进程。实现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98%,进一步提高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覆盖面;重点解决部分社区服务用房不达标问题;深化“三社联动”机制,丰富社区建设内涵;提升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用水平;推进镇级综合性社区服务大厅建设。
18、进一步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实现社区减负“应减尽减”,促进社区提质增效;完成社区负担集中清理,做好有关部门与社区的业务交接;规范社区机构挂牌,优化活动阵地;实行社区工作年度综合考评;执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确保社区减负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
19、发挥“政社互动”管理效应。实现“政社互动”有成效、全覆盖,形成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指导各镇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完善两份清单、出台实施意见;协商两份清单、签订协助协议;履行协议约定、实施双向评估;做好总结完善,提出改进方法。
20、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溧阳市社工人才激励政策,对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工人才给予鼓励,提升我市社工人才质量和总量;充分利用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开展专业社工机构培育,提升我市社工服务能力;2015年内力争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达3个。
五、军地联动,进一步加强双拥共建工作
21、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工作。以双拥文化主题公园和双拥主题路为载体,扎实开展双拥和国防宣传,加强双拥文化建设;全年完成8-10项拥军实事项目,增进军地、军民鱼水情;配合常州市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22、全面丰富优抚工作内涵。制定优抚“双百工程”实施计划,并加强督促落实;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对各镇优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健全优抚对象住房、医疗和精神抚慰制度,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水平。
23、抓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探索新形势下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参训率和双证获取率均在98%以上;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对选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偿金确保及时发放到位。
24、积极推进英烈褒扬工作。做好无锡荣军院、常州三院等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工作;进一步加强“慰烈工程”规范化管理;做好春节期间重点优抚家庭慰问信征订和发放工作。
六、群策群力,进一步做好专项事务工作
25、加强全市殡葬改革力度。完善殡葬管理机制,做好推行文明绿色生态殡葬工作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殡葬执法力度,监督全市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执行情况;认真落实全市殡葬基本项目费用免除办法;加强殡葬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树立良好的殡葬服务形象。
26、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落实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平台”,实施主动救助,加强街道巡查力度,提升发现、救助率;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保障冬夏期间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2015年市救助管理站争创国家三级救助站。
27、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根据日益增长的婚姻服务需求,探索开展无偿网络预约登记服务;继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无偿为申请离婚的当事人提供婚姻危机方面的咨询指导、调解劝和等服务。
28、开展历史地名保护和抢救。组织开展历史地名普查,按照“成熟一批、固定一批、保护一批”的要求,分批次出台《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加强历史地名应用,在新地名设计中复活一部分有价值的老地名;在重要历史地名位置,设置一部分历史地名保护标志,向广大市民宣传我市的地名历史文化。
29、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启动西山清明堂二期工程建设,12月底完成二期工程和室外景观工程;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内部布局设置、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等工作,争取年初老年人能顺利入住。
七、完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民政队伍战斗力
30、夯实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健全乡镇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对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统一调配,不拘一格使用现有干部,适度向重要岗位、繁重工作岗位倾斜; 加大素质培训力度,通过定期培训,提高民政干部的学习能力、落实能力、执行能力和协调能力。
31、强化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把牢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学习,完善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廉政文化氛围建设。
32、做好民政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宣传意识,加强日常宣传和正面宣传,密切和各级、各类媒体协作,重点加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等方面报道,提高媒体应对能力;开展科室宣传工作评比,完善激励机制,提升民政系统发稿、用稿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