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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财政所:
为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经研究,现将2015年下半年优抚经费13000000 元下达你镇,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等困难救助、 “八一”、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以及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抚恤补助证发放和烈士陵园、光荣院建设。
各镇应专款专用,其中,困难补助经费应于2016年春节前发放到每位救助对象手中,让他们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知。
溧阳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