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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根据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溧阳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溧民发〔2014〕46号)文件精神,我市全面开展了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过评估专家初评和评估委员会审核,评出3A级社会组织2个,2A级社会组织2个,1A级社会组织10个,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称号的社会组织,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溧阳市201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评定名单
溧阳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