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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查上报特殊困难职工的通知
市慈善捐赠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慈善救助力度,扩大慈善救助面,根据《溧阳市慈善总会2015年救助工作方案》,市慈善总会决定对特殊困难职工进行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慈善捐赠企业的在职职工。
二、申报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590元),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在职职工,即低保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高于590元而低于1180元)的在职职工,即低保边缘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高于1180元),但由于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病、子女上学、重大意外伤害等,家庭支出较大,影响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在职职工,即支出型家庭。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特殊困难职工申报条件的对象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溧阳市特殊困难职工申请表》,各单位在调查、民主评议及公示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职工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1月15日前与《溧阳市特殊困难职工花名册》一并上报市慈善总会或直接发送到电子邮箱。
市慈善总会地址:市民政局二楼(溧阳市南大街137号);电子邮箱lymzdb@126.com。联系人:王念;联系电话:87278706,13901496008;传真:87037188。
附件:1.溧阳市特殊困难职工申请表
2.溧阳市特殊困难职工花名册
溧阳市慈善总会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