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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查上报特困群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83/2015-0017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民发〔2015〕117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产生日期:2015-11-30 发布日期:2015-1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镇民政办公室:根据《关于对溧阳市特困群众进行救助的意见》(溧委办发〔2013〕91号)规定,对全市特困群众开展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救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所有劳动力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按照村(居)委调查、村(居)民代表民主评议、镇审核和市民政局审定的程序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二、上报材料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需由各镇民政办提供以下...
关于调查上报特困群众的通知
溧民发〔2015〕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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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公室:

根据《关于对溧阳市特困群众进行救助的意见》(溧委办发〔2013〕91号)规定,对全市特困群众开展救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所有劳动力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按照村(居)委调查、村(居)民代表民主评议、镇审核和市民政局审定的程序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二、上报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需由各镇民政办提供以下材料:

1.《溧阳市特困群众救助对象登记表》。

2.《溧阳市特困群众基本情况汇总表》。

三、上报时间

各镇于12月25号前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众材料上报市民政局。

四、相关要求

特困群众遭遇最不幸,生活最艰苦,最需要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各镇要本着对特困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确定家庭所有劳动力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做到户户上门,同时按表式内容认真填写《溧阳市特困群众救助对象登记表》。

 

 

 

附件:1.溧阳市特困群众救助对象登记表

2.溧阳市特困群众基本情况汇总表

3.溧阳市取消特困群众救助家庭汇总表

 

 

溧阳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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