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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民政办:
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苏民财〔2014〕82号、苏财社〔2014〕240号),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等群体发放节日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你镇共有城乡困难群众21169名,发放节日补助资金 211.69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11366人、113.66 万元,农村五保对象2027人、20.27万元,享受国家抚恤的优抚对象7612人、76.12万元,孤儿154人、1.54万元。直拨353人,3.53万元。
希各镇健全台账资料,规范发放手续,加强监督、专款专用,及时将补助金发放到城乡各类困难群众手中。
溧阳市民政局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