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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建立健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根据我市实际和上级要求,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实际困难,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的客观要求,是落实省综治办特管办《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帮扶专项活动的通知》(苏综特办〔2015年〕3号)以及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润溧阳·2015春风行动”的活动的具体要求。通过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及时主动为学习、生活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促使其健康成长,并形成常态化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体系
1、做好排查摸底工作。各镇司法所要定期排查服刑人员家庭婚姻关系、亲人生活困难与否等情况,尤其是要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动向。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面临的经济困难、情感失落、心理失衡等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市安帮办。
2、落实帮扶救助措施。各镇司法所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逐户走访服刑人员家庭,帮助稳定其家庭婚姻关系,对家庭困难的给予帮助,解决好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问题;同时协调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及时解决未成年子女教育及就学问题。
3、延伸亲情关爱举措。各镇司法所要积极动员服刑人员家庭成员探视服刑人员,会同市安帮办为探视服刑人员创造便利条件,加强未成年子女与在监管场所的亲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促使彼此亲情培养。
(二)建立健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机制
各镇司法所要在服刑人员信息核实时,核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名单和基础信息,建立三种帮扶工作机制。
1、建立特困帮扶机制。各镇司法所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无监护人或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落实儿童福利院或家庭寄养,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对流浪社会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可通过救助管理站给予救助和保护。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协调民政部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给予临时经济救助。同时,各镇司法所要积极开展就业辅导,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要积极协调社会保障部门,联系落实职业技能就业培训,帮助他们获得劳动技能,积极推荐就业。
2、建立教育引导机制。根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具体情况,各镇司法所开展一对一的教育帮助,不定期地组织帮教团进行思想教育、行为引导;对失学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积极安排复学,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利,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学生提供支持,帮助继续学业。同时,各镇司法所要积极动员基层组织力量,在村(居)委会宣传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活动,形成社会关爱的良好氛围,使群众不再对这些孩子另眼相看,让孩子们能够在正常、健康的环境下成长。
3、建立心理疏导机制。由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智不成熟,并且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为了避免他们心理存在阴影,各镇司法所要充分依托和发挥专业社工、五老志愿者等社会化主体的力量,从社会关爱的角度,探索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开展关爱,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顺利融入社会。
(三)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常态化工作机制
1、排查摸底,建立档案。各镇司法所要结合本次专项排查情况,及时与市安帮办、监狱进行信息沟通和对接,在核实服刑人员在监信息时,同时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分别建立失学、流浪未成年子女专门台账,为有针对性做好帮扶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排查情况,各镇司法所要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制成花名册,并详细填写溧阳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一),于本季度10号上报上季度的有关情况统计表至市安帮办。
2、集中走访,落实帮扶。各镇司法所要联合各层级各方面的力量,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走访。对属于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及时向市安帮办、地方政府通报情况,并分类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扶责任和措施;对需要长期帮扶的,注重动员、运用社会资源和力量,建立和完善跟踪帮扶机制、模式,实现帮扶工作常态化;对排查中经核实确认的失学、流浪未成年人,要逐一落实帮扶责任人,提供有效救助,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并加强后续跟踪关注,防止出现反复。
3、开展活动,关爱成长。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各镇司法所要充分联合妇联、教育、民政、人社、共青团等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大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利用“六一”儿童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活动,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能过一个愉快的节日,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促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同时对感化挽救在监服刑人员也起着重要的积极作用,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
三、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镇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要确保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有效开展。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广泛争取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使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感受到全社会给他们的温暖和关爱,并且通过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助和服务,教育、感化、挽救在监服刑人员,帮助他们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二)抓好重点环节。要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州市局有关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要建立长态机制,对特别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其家庭采取及时有效的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特困帮扶作为一项日常性、经常性工作做实做好,不断提升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安帮办要加强对各镇司法所的开展情况做好检查、指导和督促,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开展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确保未成年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溧阳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情况统计表;
附件2:省综治委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帮扶专项活动的通知
溧阳市司法局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
溧阳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情况统计表
监所
罪犯姓名
未成年子女姓名
未成年子女性别
未成年子女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有无监护人
监护人是否履行责任
生活困难程度(是否符合低保)
是否 失学
是否流浪社会
有无违法犯罪行为
实际状况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