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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
按照常州市“公调对接”工作部署会议和相关文件要求,市局基层科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了对接,对“公调对接”中的主要节点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积极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进“公调对接”工作是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项目,各单位要切实增强主动性,高起点、高标准将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建成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优质品牌。
2、调解室公示上墙内容由常州市局统一组织设计模板,常规尺寸为60cm*90cm、50cm*70cm两种,具体尺寸可以根据调解室面积进行调整。各镇司法所将具体尺寸报市局基层科统一制作。
3、市局根据常州市《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派驻调解室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制定了《全市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标准》,该标准将作为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和达标验收的主要依据。各司法所要抓紧与辖区派出所沟通联系,尽快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人选。
4、请各司法所将公示标牌的尺寸、专职调解员人选的名单于6月30日前报市局基层科。联系人:杨爱斌,电话:87223967。
附件:全市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标准
溧阳市司法局
2015年6月16日
附件:
全市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标准
根据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综治办、常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常司发〔2015〕12号)精神,制定全市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调解室”)建设标准如下:
一、内部布置
1、调解室由公安派出所提供场所,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 “ⅩⅩ人民调解委员会驻ⅩⅩ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标牌,标牌由市局统一制作,市司法局已发放到位。
2、调解室实行公示公开制度,要将“公调对接”工作流程、范围、原则、纪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调解员信息等内容公示上墙。公示牌尺寸为60cm*90cm,材质为双面(5mm+3mm)亚克力(5mm在上,3mm在下,安装时离墙体保持2mm距离)。由市局统一规格,统一制作,由各镇司法所上报尺寸。
3、室内悬挂司法部统一的人民调解标识(材质以铸铁类型为主,大小尺寸根据调解室面积确定)和“依法调解以德协商”等调解标语,各司法所也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标语内容,展现各自特色。调解室还要配备“调解员”、“当事人”、“记录员”等标牌。
二、人员配备
1、调解室要配备2名(接处警日均30起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可以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各司法所和派出所推荐,市司法局和公安局联合选聘,派驻至公安派出所。
2、专职人民调解员在调解中着装要得体大方,佩戴“人民调解”标志牌,由各司法所负责落实到位。
三、卷宗台账
1、专职人民调解员对调解结案的纠纷,都应制作人民调解卷宗,并做好留存归档工作。
2、人民调解卷宗格式以市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调对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的格式为准。
3、市局将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开展卷宗质量评查和优秀卷宗展评活动,规范人民调解卷宗管理,卷宗台账管理情况将作为个案补贴的重要依据。
四、信息化建设
调解室要加强信息化专网建设,及时通过省人民调解系统外网平台(必须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帐号及密码由同级镇级人民调委会提供,具体设置方式同村、社区调委会账号),录入调解案件信息,确保报表数据、调解卷宗数与录入省厅人民调解信息管理软件中的调解卷宗数目与内容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