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重大项目深化年”这一主题,坚持改革创新,加强一体化、实战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四个全覆盖”工作基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新常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着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
一、转变普法模式,强化法治宣传主体责任
(一)打造“法润溧阳”服务品牌。集中开展了宪法进万家、情暖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法治农村行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润溧阳•2015春风行动”,通过深入千家万户走访、法律六进等形式,发放宪法宣传卡20余万张、宪法宣传单5万张、宪法系列宣传挂图500套、宪法宣传读本3万本。深入实施“法润溧阳•德法同行”活动,打造我市“法治信义”品牌。在中秋、国庆、重阳节期间,大力做好走访帮扶、国旗法宣传和涉老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组建了“律师讲师团”,到各镇、村大力开展法治农村行宣讲活动。配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加强对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宣传。在全市开展了“同享法治阳光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农民工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了送法服务团,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工地、社区等,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
(二)全面做好“六五”普法各项迎检工作。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迎检工作动员会,下发了各单位“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台账责任清单、《溧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考评办法》,全面部署了“六五”普法迎检工作。完成了《溧阳市法治文化阵地景观简介》、《桂林村法治文化园》小折页汇编,《溧阳市“六五”普法亮点特色工作汇编》和《溧阳市“六五”普法画册汇编》,精心打造了《溧阳市“六五”普法电视专题片》。7月9日,接受了常州市对我市“六五”普法的期末考核验收工作。
(三)大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普法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公务员网上学法工作,联合市纪委打造了网上法律法规和廉政知识考试题库,规范了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试。与市电影放映队合作,在每个放映点都开展图文并茂的法治标语的幻灯宣传,有效扩大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开展了全市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动漫普法大赛和“崇德尚法、德法同行”格言警句征集等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利用节日节点组织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在“三八妇女节”,会同妇联等全市13家单位,举办了“家家学法户户平安”国际劳动妇女节维权周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在“世界水日”,会同水利部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深入乡镇,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和一系列义务法治宣传活动,不断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四)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会同政法委到各镇(区)推进法治文化“一镇一品”和“一村一品”建设。溧城、别桥、埭头、上兴、竹箦、上黄、南渡、戴埠等镇的法治文化“一镇一品”建设相继完成。重点梳理了苏园、山水园慈孝文化区、燕湖公园24孝等一批德文化基地。天目湖桂林村法治文化园荣获第三批“江苏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积极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年内我市有7个村、4个社区成功创建了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止今年,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了38%,有力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转变调解思维,强化矛盾纠纷依法调解
1-10月,全市各调解组织共接待群众2724批次7356人次,组织排查2424次,受理纠纷1734件,调解纠纷1734件,调解成功172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在99%以上,劝阻群体性上访33批次,637人次。
(一)强化组织领导,两级调处中心实战能力明显提升
年初,结合我市实际,及时调整市人民调解专项工作组,各镇(区)及时调整健全了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推动镇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人员、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办公经费和制度建设等做到五个到位,推进了“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有效开展。继续加强对镇级调处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规范其运作,带领市调处中心人员分赴各镇进行互动,强化市镇两级调处中心的协调配合,各调处中心已成为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直调与分流相结合以及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于一体的实战平台。继续做好调解案卷补贴工作,将调解案卷补贴范围扩大的所有调解组织,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重点补贴。
(二)延伸工作触角,调解工作和网络机制成效明显
一是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品牌效应不断放大。1-10月份,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共接待来访群众531批1352人次,受理医患纠纷47件,调结47件,赔付全部及时到位,无一反复。婚姻纠纷调解室成功劝和了153对即将破裂的婚姻,同比上升了9.4%,占到离婚人数的9.15%,,其中主动来要求调解的夫妻达29对,劝和率达100%。全市9个交警中队全部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室,仅城区一、二中队调解室调解纠纷359起,同比增长10.23%,涉及金额454万余元。
二是行业调解组织齐头并进。强化部门和行业对直属各系统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的管理指导作用,在经信局、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住建委、城管局、环保局、交通局、国土局、工商局、粮食局、农林局和燕山新区等13个部门和行业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召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和分析会议,加强行业、部门间的协调联系。
三是企业调委会建设实现了全覆盖。今年,在我局指导下,各镇(区)500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工作基本建成,300人以上企业建成率达80%以上,做到了每个企业调委会都有调解室、标识到位和制度网络齐全。特别是一些原来国企改制过来的企业负责人倍加重视企业调委会的建设,从人员、经费和办公条件上都能有力地支持建设,比如说我市正昌集团、华鹏集团、棉纺厂等。
四是做好创新性调解组织的建设工作。上兴镇“群众调解组织”和戴埠镇“百议堂”等调解机制,已初显成效。埭头镇根据实际正在建设集信访接待、调处、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服务。积极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对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此外,还积极开展调解专家库建设工作,在各镇区和各行业内选拔有从事调解矛盾经验以及专业知识比较丰富的人员,组建了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团。
(三)坚持实战引领,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扎实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级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工作,并被市纳入2015年市级重点项目进行推进。目前,10个镇司法所挂牌成立了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市各行政村设司法行政服务站全覆盖,做到了有牌子、有制度、有人员和有经费保障。
三、转变服务格局,强化法律服务主动融入
1-10月,全市10家律师事务所130名执业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5454件,其中刑事案件327件,民事诉讼代理4413件,行政诉讼代理90件,担任法律顾问939家。6家基层法律服务所31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246件,担任法律顾问64家。公证处办理公证共计2861件,其中国内公证1439件,涉外公证1381件,涉港澳台41件。
(一)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围绕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出台“为重大项目深化年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落实“法律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结对、企业法律需求和服务对接、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警”三项工作机制,强化法企对接平台作用的发挥,积极为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提供法律建议和对策,组团为园区提供定向服务,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拓展律师服务领域。组建了“律师讲师团”,分设“三农问题、财产继承、劳动用工、青少年法律保护、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5门课程,组织律师到各镇大力开展法治农村行活动。多举措引导全市律师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平凌律师事务所为青商会50多位青年企业家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此外,邀请农工办为各律师事务所宣讲土地确权相关政策,并把政策分发给每位律师,确保我市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完成。与总工会协调,翁昊俊律师事务所被纳入工会服务卡的特约商户范畴。在法院设立“律师公益服务工作室”,63名执业两年以上的律师轮流值岗,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答疑解惑等公益性法律服务。与检察院联合建立溧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三)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此工作列入了政府40项重点工作,与法制办联系,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各镇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加强与财政、编办、发改委、物价等部门沟通协调,协调将律师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探索推进在律师服务市信访接待、参与疑难涉诉矛盾化解以及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等方面采取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律师服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严格履行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咨询热线服务承诺,提高咨询解答水平,622个“12348”专线电话全部由法援工作人员和律师接听并解答。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共办理案件275件,举办了为某公司63名农民工追讨回153万元工资集中发放仪式。结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措施,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督,不断完善办案质量监控体系,今年对2014年所有办结的案件进行了回访,满意率为99%。共办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57件(民事470件,刑事87件),接听接待群众4500多人次。
四、转变治理理念,强化特殊人群管理质效
目前,我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86人,其中缓刑365人,假释19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2197名,其中刑释1310人,解教13人,解除社区矫正874人。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了“四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特别督查、联合检查)、“月巡查”工作制度,定期通报检查和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溧阳市社区矫正审前(释前)调查评估工作规范》,加强审前调查、假释前环境评估工作。制定了《溧阳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提高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能力。
二是建立社区矫正安全形势研判制度。制定了《溧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各镇司法所每周、矫正科每月、局每季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形成了社区矫正安全工作分析机制。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内控机制的建设。审前、假释前调查评估、居住地变更、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等坚持做到集体通案,形成由科室人员和局法制员参加的集体研究通案制度。
(二)加强管理教育,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
一是严格管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严格按社区矫正有关规定以及省厅社区矫正“三项清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按时报到、请假超假以及其他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对象依法作出处罚。今年共对9名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警告,其中违反有关外出规定的5人,未按规定时间报到2人,脱管不到15天2人。另外撤销假释收监执行1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1人。
二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法润溧阳•尚德守法”活动,通过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三个相结合”为主要内容,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崇尚道德、严守法纪的自觉性。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九三”阅兵等期间,开展“百日安全大会战”的活动,从强化依法监管、加强信息研判、打击违规行为、开展专项自查四个方面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完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工作,邀请检察院一起对新入矫的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宣告、训诫等活动。另外,为进一步丰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形式,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效果,增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组织了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
(三)社会多元参与,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社会化水平
下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意见的通知》,对582名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情况进行了排查,为4名特困的服刑人员子女和1名有精神疾病的安置帮教对象实行点对点的帮扶救助。与关工委共同建立了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与五老志愿者“一对一”机制。充分发挥各镇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基地和镇“阳光就业服务基地”的功能作用,固定社区服务场所,制定标准,规范社区服务内容,减少场地和形式的随意性,提高社区服务的实效。
五、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队伍“三化”建设
(一)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在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严格规范执法执业履职行为。充分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推进改进了作风常态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履行服务承诺,健全完善转变作风、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签订工作纪律“十项承诺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主要领导积极参加“一岗双责我来谈”征文活动和“政风热线”广播直播节目。在律师队伍中全面开展了依法治国教育。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探索干部及业务队伍分层分类施教、复合型人才培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科技信息化应用、拒腐防变等五大能力建设。经常性组织各司法所所长、专职调解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溧阳市司法局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项目化推进,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的能力。将年检工作与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所管理目标责任制紧密结合,实行年度检查与所人员、财务、行政、执业管理挂钩,与所思想政治、党的建设工作挂钩,与律师办理重大法律事务、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以及律师办案质量、执业诚信挂钩,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到期及时复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机关作风建设,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办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竞赛。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在司法所管理体制理顺、政法专项编制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溧阳市司法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