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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党(总)支部、部门、科室: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做好该法实施前的宣传、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城管执法人员对“新行政诉讼法”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和应诉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于近期组织对“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13:30,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溧阳市城管局二楼大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新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及当前行政执法中热、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培训师资:届时将邀请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学贤授课。 五、参加对象: 1、执法局机关科室负责人; 2、执法大队全体在岗持有执法证的人员;
3、执法大队直属中队片长(含内勤)以上人员;
4、各派驻中队中队长、指导员、副中队长(40岁以下),(由执法大队负责通知);
5、市园林局、市环卫处监察科负责人。 六、有关要求: 1、请参加培训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2、除局机关以外的执法人员一律着冬茄克(不戴帽)。
2015年1月4日
抄送: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