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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0〕49号)、《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72号)。
申报材料
1.异地转出: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
2.异地转入: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原件,本地户籍首次参保人员还需带户口本。
办理流程
异地转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若委托办理需同时带代办人身份证,到10号窗口办理。
异地转入:
1、在本地首次参保人员
(1)企业参保人员:首次参保人员先到服务大厅“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采集信息,再到38、39号窗口办理招工备案,然后到4、5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到10号窗口办理(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首次参保先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采集信息,再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到8、9号窗口办理。
2、原在本地有参保记录人员
(1)企业参保人员先到38、39号窗口办理招工备案,再到4、5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然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到10号窗口办理(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到8、9号窗口办理。
受理部门 溧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0号窗口(南环路65号B座一楼)
承诺时限 每月2-25日(节假日不办理)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519-87269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