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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索 引 号:014143512/2015-0004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人社局
产生日期:2015-03-10 发布日期:2015-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政策依据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0〕49号)、《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272号)。

申报材料

   1.异地转出: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

 2.异地转入: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原件,本地户籍首次参保人员还需带户口本。

办理流程

异地转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若委托办理需同时带代办人身份证,到10号窗口办理。

异地转入:

1、在本地首次参保人员

(1)企业参保人员:首次参保人员先到服务大厅“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采集信息,再到38、39号窗口办理招工备案,然后到4、5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到10号窗口办理(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首次参保先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采集信息,再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到8、9号窗口办理。

2、原在本地有参保记录人员

(1)企业参保人员先到38、39号窗口办理招工备案,再到4、5号窗口办理参保手续,然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到10号窗口办理(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参保凭证》到8、9号窗口办理。

受理部门    溧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0号窗口(南环路65号B座一楼)

承诺时限    每月2-25日(节假日不办理)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519-8726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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