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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2007]第36号令)。
申报材料
1.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需提供的资料:火化发票原件;火化发票遗失的,提供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申报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需提供的资料:
(1)供养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供养直系亲属与死亡人员关系的证明。
(3)供养直系亲属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经济收入证明(未满18周岁的除外)。
(4)供养直系亲属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常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供养直系亲属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受理部门 溧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南环路65号B座一楼)31号、32号窗口
办理流程 直系亲属申报→窗口受理→审核→盖章办结→次月2号后领取结算单。
承诺时限 每月2-25日(节假日不办理)即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0519-87269665、87269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