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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通知》(溧政发〔2010〕175号)。
申报材料
1.在职增员:提供组织人事部门的增员文件或介绍信、新增人员身份证、溧阳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统计表
2.在职减员:①单位正常减员材料(单位出具的调令原件、复印件、减员决定,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单位在职死亡(火花发票或死亡证明原件) 注:溧阳市内单位调动的,还需填写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移表并且加盖调出及调入单位的公章方可办理
3.机关事业单位医保办理退休死亡:火化发票或死亡证明(原件)
4.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缴费基数调整申报和退休医保待遇调整申报:《溧阳市参加社会保险职工缴费花名册》或《机关事业医保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更改花名册》
受理部门 溧阳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7号窗口(南环路65号B座一楼)
办理流程 经办单位申报→窗口受理→审核→盖章办结
联系方式 0519-87269679、87269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