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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常州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承担市政府授权的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经办工作;
3、负责全市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经办工作;
4、负责房屋二级市场的转让、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管理和备案工作;
5、负责协调全市不动产登记的统计、监测、利于与数据分析工作;
6、负责全市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规范管理工作;
7、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应的测绘等技术服务,以及测绘成果的审核和综合利用工作;
8、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管理、维护。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
9、负责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争议调处和矛盾化解工作。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调查、取证和调处工作;
10、承担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编办-关于明确溧阳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溧编(2015)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