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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溧阳市国土资源系统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生态优先,努力建设美丽溧阳”的总要求,牢牢把握“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定位,持续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管,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圆满完成了国土专项审计等重大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一)围绕发展大局,用地保障实现新突破。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大局,发挥了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一是成功争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流量指标1.57万亩,进一步拓展了全市规划用地空间。《溧阳市天目湖镇等10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顺利通过省政府批准启用,共调整允许建设区3994亩,调整有条件建设区2829亩,增加允许建设区1.57万亩,进一步优化了全市用地布局,有效保障了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按照省国土厅《江苏省同一乡镇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办法》相关工作要求,将我市社渚镇成功申报为试点镇。三是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服务保障工作,为江苏省常州监狱中心医院项目、溧阳高压环网北线工程、天目湖通用机场项目及265省道常州段(溧阳段)建设工程申请省级“独立选址”项目预审。
(二)加强土地整治,耕地保护取得新成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全面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一是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要求,全面落实国家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编制了《溧阳市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划定落实了永久性基本农田地块,形成基本农田图表册、划定报告等资料,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二是稳妥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二期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区土方平整、安置房分房已经完成,待群众搬迁完毕将向省国土厅申请村庄建设用地复垦竣工验收。三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面推进、持续强化土地矿产执法监管,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用地的高压态势。健全完善国土资源三级动态巡查制度和土地执法监管联合办公制度。
(三)推进节约集约,资源利用跨上新台阶。以节约集约模范市创建达标工作为统领,全力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市、镇两级签订存量土地处置盘活责任书,指导各镇(区)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土地批后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加强动态管理。全面规范工业用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三是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土地日宣传主题,通过《新华日报》专栏宣传、省国土厅“在线访谈”、《溧阳时报》刊登市领导署名文章、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宣传资料、门户网站开设创建专栏等方式,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矿业秩序,矿产管理迈出新步伐。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切实维护好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促进有限的资源高效合理利用。一是编制完成《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2014—2020年),代市政府起草《全市矿山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促进了全市矿产资源依法合理利用和廉政风险的防控。二是强化矿产资源开采动态巡查,为露采矿山宕口埋设界址桩,对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关闭矿山等灾害隐患点进行严密监控,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践行群众路线,作风建设释放新能量。以教育实践活动为主抓手,着力提升全系统服务效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五深入”要求,认真开展以“四问四看”为主要内容的“回头看”活动,召开全系统“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意见征求会,查找并梳理出“四风”方面和业务管理方面问题,逐条制定解决方案,层层分解抓好落实,形成一批系统性、制度化成果。二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廉政规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继续坚持业务办理定期回访制度。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全系统各部门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土地发证、抵押登记、查封解封等环节的网上审批。完善了业务流程、干部任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