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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矿山企业:
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与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砂石土矿产开发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5]106号)、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与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砂石土矿产开发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通知》(常国土资发[2015]71号)及《溧阳市矿山专项整治方案》(溧政发[2015]51号)文件要求,现将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组织生产,矿山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必须规范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对越层、越界开采的,市国土局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将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矿山企业必须在矿区开采范围线上埋设固定、醒目的界址桩,并将开采区域、开采数量、开采方式、开采期限等内容以公示牌形式在进矿山通道醒目处公示;所有矿山必须在所有开采宕口现场和进出口安装监控装置,并做好监控设备的管护。对界址桩损坏或移动,每根罚款3万元,破坏监控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责任。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相关矿山界址桩和监控设施影响施工需要移动的,需征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各矿山要做好因施工、开采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采石宕口,市安监局将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组织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采矿山,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限期整改的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6年5月底)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将予以关闭;对列入《溧阳市矿山专项整治方案》(溧政发[2015]51号)关闭计划的矿山,市国土局将按期注销采矿许可证,市安监局将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采矿山应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组织生产,条件成熟的矿山必须创建省级或常州市级绿色矿山(名单附后)。做到采剥合理、宕面整洁、贫富兼采,矿山环境清洁,矿渣堆放有序,逐步达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的绿色矿山基本要求。
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在采矿山没有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落实的,将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创建绿色矿山名单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5日
附表1:
创建绿色矿山名单
企业名称
创建启动年限
创建标准
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芝山灰岩矿(溧阳部分)
2015年12月底
省级
江苏省溧阳市老虎山玄武岩矿区
常州级
溧阳市江山矿业有限公司金山水泥用灰岩矿
2016年5月底
溧阳市周城华峰采石矿社渚镇金山北水泥用灰岩矿
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溧阳市上黄镇飞家山水泥用灰岩矿
溧阳市江山矿业有限公司前峰山水泥用灰岩矿
2016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