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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起草本市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技术标准。指导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意见建议,参与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参与拟订并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上报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地质环境规划等其他涉及国土资源的专项规划、计划,合理分配和监督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指导和审核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涉及国土资源的专项规划。
(四)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法规,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举措草案,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镇(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和指导镇(区)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承担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等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制定和修改全市地籍、测绘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分等定级等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指导专业测绘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市场。
(六)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对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情况监测,实施地价监管。规范和监管全市土地市场和国土资源相关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并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开发的节奏和总量,监督检查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执行情况;负责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和参与各类建设用地项目的预审;指导镇(区)、村用地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估更新,负责土地评估监督管理工作、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工作。
(七)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培育矿业权市场;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制定地质勘查计划;管理地勘成果。
(八)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
(九)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评估、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遗迹。
(十)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完成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
(十一)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国土资源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监督检查镇(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耕地保护科(规划科技科)、地籍管理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科)、法规监察科(土地信访办公室)。
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妇委会。
(二)直属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溧城中心国土所、天目湖中心国土所、戴埠中心国土所、别桥中心国土所、竹箦中心国土所、上兴中心国土所、南渡中心国土所、社渚中心国土所、埭头上黄中心国土所。
2、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价评估服务中心)、征地服务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土地勘测中心。
三、2014年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以积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
(二)以加大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为要务,全力以赴搞好用地服务。
(三)以培育规范国土资源市场为重点,努力深化国土地资源使用制度改革。
(四)以抓好基础业务工作核心,积极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五)以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为导向,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六)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切实加强全系统队伍建设。
四、2014年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总体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数8096.3565万元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68.3565万元,政府性基金3828万元。
(二)支出决算数8096.3565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教育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82万元、农林水利支出546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141.2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0974万元。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31.8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9.3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60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345.9123万元。项目支出6564.54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主要指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0871万元。
1、因公出国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5.6871万元,接待批次约180次,人数约2230人,因地价评估事务所、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职能变化,业务量增加,接待人次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略增。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局本级已车改,其为下属事业单位用车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