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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既是我市建设工作经受挑战和考验较多的时期,也是我市建设工作取得成就和变化较为明显的时期,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我市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紧跟苏锡常,同步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精心策划、创新管理、克难攻坚,城市建设工作水平得到不断提升,“十二五”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十二五”期间和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筑业经济稳健增长。建筑业作为我市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十二五”以来,我市建筑业总量每年保持16.4%以上的增长速度,累计完成施工总产值2545.41亿元、地税收入47.23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加1681.31亿元;工程质量不断提升,连续获得4个“鲁班奖”(另外还有1个鲁班奖参建项目),“中国安装之星”10项, “市政金杯奖”3项,获扬子杯等省级以上优质工程81项、创省级文明工地201个,获国家级工法2项,省级工法47项,新增各类专利69项,其中11项技术获得发明专利、58项技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我市先后被评为江苏省“建筑强市”和“中国建筑之乡”。
2015年1-10月份全市建筑业累计完成施工产值459.87 亿元,实现劳务收入142.56亿元;预计到年底,建筑业施工产值突破600亿元,劳务收入186亿元,实现税收11亿元。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建筑业施工产值500亿元的目标。龙海、华能2家企业获得2014年度“中国建筑业成长性百强企业”;龙海、华能、天目、溧阳建设、瑞峰建设、正方园6家企业入选2014年度江苏省建筑业“双百强”;龙海、华能、天目、天力4家被评为江苏省建筑业“百强企业”。获省级以上优质工程8项,省文明标化工地33项,省级工法1项,华能获“中国安装之星”4项。
(二)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按照“构筑骨架、完善路网、拓展新城、提升功能”的思路。“十二五”期间,投入资金3亿多元,新建建设西延伸、金峰路、台港路东延伸、南环东路、清泓路北延伸等6条道路;对东大街、东升路、罗湾路等道路进行改造;完成了东西大街街景提升;充分利用空间建设世纪名城、北固桥旁、云龙地块等10多个停车场;完成了交通路、三和路、人民路、平陵街、燕园路、和平南路等28条背街小巷改造;对燕山菜场、盛世华城、西门、东都等4个菜场进行了环境整治;完成了罗湾路、清泓路、燕园路等30多条道路人行道进行修复,面积约12万多平方;对市区东风桥、博爱桥、戴埠港桥、北固桥等6座危桥进行改建。完成了天燃气双气源供气,新增天然气用户37000多户;全面完成了城区60条道路的LED节能路灯的改造工作。
2015年已全面完成原交机厂停车场、南环东路、城市慢行系统;丁园路、观山路、老体育场等新建项目已完成80%以上,年底全部竣工;对市区100余条400万㎡主次干道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完成了8000多个点1.5万多㎡零星破损进行了维修养护,同时为配合城市长效管理和创卫工作,完成了朝阳街、五圣巷等10多条1.5万㎡背街小巷、公共广场等维修,改造超额完成年度计划;针对市区停车难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增公共停车位,增设文化小学南出口、图塘村北侧、王家村北侧、矿机厂地块、临溪路北等8个小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约200个;为具体条件的钱家村等12个城中村通上了环保节能的天然气,提前超额完成年初市委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
(三)房屋征收成效显著。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十二五”期间也是我市房屋征收高峰期,完成了清泓路南村里段、云龙南、建校、新人民医院、燃料公司、上上电缆、竹田桥、恒通等18个地块,征收面积约54.79万㎡。
2015年结转地块上上电缆、云龙南一二期、恒通住宅征收全面清零;竹田桥、清泓路南村里、木材二期、燃料公司等地块加快推进,住宅房屋腾空率都达到98%以上,预计年底全部完成住宅征收工作;城区企业收储10家已评估,7家已搬迁;预计年底前全面完成住宅的征收工作;15个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新增矛盾全部得到有效化解,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
(四)保障房建设稳步推进。“十二五”期间住房保障力度和覆盖面不断加大,累计保障批办经济适用住房5758户,发放货币补贴7935万元,完成廉租房实物配租858户,租赁补贴619户。开工建设拆迁安置房98.7万㎡,竣工面积99.9万㎡;安置房建设量质并举,累计完成交付的安置小区7个,分别为北水西花园、景盛苑、东盛苑、盛扬苑、燕岭茗苑、西城嘉苑、福阳山庄,建筑面积约54.4万㎡。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2012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溧阳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意见》、《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每年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与省、市政策的衔接。
2015年全面调整住房保障政策和标准,并顺利完成新老政策的过渡。为292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93万元,为1725户家庭发放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2015万元。今年收购景豪广场225套公租房已进入装饰装修阶段,预计11月底可交付使用,提前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东盛苑、西城嘉苑、燕岭茗苑、盛扬苑等五个安置房,总面积20.52万平方米,1394套,已全部交付;夏林村3幢装配式、3幢传统式正进行装饰施工;收购新时代房地产代建的五个地块顺利交接,建校地块、永盛北、景盛北、云龙南一二期主体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外装饰施工;木材公司地块和云龙南三四期已基础施工;代建项目国防园已于7月31日交付人武部使用。
(五)物业管理逐步规范。 “十二五”期间出台了《溧阳市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各住宅小区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溧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协调、属地管理”的物业管理新体制。使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按照按幢建帐、核算到户、纳入专户、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累计收到新建项目维修资金30216万元,收缴率100%;继续加大老小区整治力度,共投入资金9248万元,完成了和平二区、燕山南村、燕山东苑等26个老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改善了老住宅小区的生活环境,提升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谐度。
2015年根据市政府要求,老小区整治三年计划两年完成,今年投资5148万元,对博爱新村、城中花园、东方花园、金厦花园、燕山新村、西园新村等6个老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面积36.9万平方米,住户3889户。截止目前,博爱新村、城中花园改造已基本结束,其它4个老小区改造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争取在12月底完成任务;对奥体花园、后周龙城花园、南渡文化小区等15个新建商品房小区的维修资金收缴,做到了新竣工项目收缴率为100%,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社会化维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新农村建设,紧扣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等工作主线,着力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永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形式、农村建设管理模式和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新农村。2011~2013年,完成10个镇2400个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其中三星级“康居乡村”24个、二星级村庄242个、环境整洁型村庄2134个。2013年~2014年,我市投入3000多万元,打造了5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2个常州市美丽乡村,1个市级美丽乡村。完成戴埠镇、埭头镇、上黄镇29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015年,在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纲要的总体要求,我市实施了5个省级美丽乡村,2个常州市美丽乡村,1个市级重点村的建设。同时,根据2015农村污水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溧城镇八字桥村、戴埠镇松岭钱、上黄镇周山村等17个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目前溧城镇八字桥村委八字桥村、南干圩、北干圩,竹箦镇水西村委水西村,埭头镇余家坝村委余家坝村等5个已完工。其它所有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12月底全部完成任务。
(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实际投资144.8亿元,商品房新开工面积450.67万㎡,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22.71万㎡,分别比“十一五”期间增长46.75%、43.07%、15.25%,重点开发建设了阳光城市南和园、君悦豪庭、奥体国际花园、华府天第、安顺嘉苑、凤麟府、盛世家园、英伦尊邸、燕山国际花园等一批住宅项目,开发了苏浙皖边界市场扩建工程、景豪广场、江苏金桥流通中心等一批商业、办公项目。
2015年在全国房地产市场趋紧的大形势下,我委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进行两次调研,掌握近年来房地产项目土地交易、商品房供需关系的发展趋势和目前市场存量情况;参与组织了“五·一”、“十·一”两次房展会;大力防范市场风险隐患,防范各开发项目可能存在的擅自预定房屋、收取预订金等违规行为;推行《售楼说明书》制度,全面公示项目的具体信息,确保买卖双方信息对称;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推行新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明确监管银行和开发企业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积极主动处理各类矛盾,特别是舆论关注、矛盾集中项目的遗留问题。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从而保证了我市房地产业保持平稳发展;1-10月,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实际投资20.83亿元,商品房新开工面积62.67万㎡,商品房销售面积50.14万㎡,商品房均价为7228元/平方米;根据我市住房现状及住房需求的新特点,围绕实现“宜居溧阳、幸福溧阳”美好蓝图,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实现 “住有所居”为宗旨,编制了《溧阳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十三五)》,11月底前完成讨论并定稿,12月交市及上级部门。
(八)房产登记服务不断提升。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十二五”期间制定了《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操作规范》,完善窗口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提高效能,努力缩短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时间,共完成房屋产权登记54000户,完成房屋抵押25000户。建立了数字化房产系统,提高了审核、绘图、缮证及档案查阅等业务的工作效率。白蚁预防率达到了98%,累计完成防治面积685万㎡,安全鉴定连续5年零投诉。
2015年,我们完善房屋权属登记系统,以房产登记为中心,测绘、安鉴、白蚁、各房管所联动的“一站式”、“一票制”服务;建立了 “以图管房,以房管档”的公房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服务,对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申请人及时电话通知领取权证,同时做到电话回访记录;出台了《房屋登记工作检查制度》,对处房屋登记工作进行规范化的检查制度。截止目前。办理各类房屋权属登记14676件、抵押登记6784件;档案查询 17000件;完成房产测绘270 宗,建筑面积201.75万平方米;办理新建项目白蚁预防手续64项,建筑面积 192.8 万平米,补签合同105项,建筑面积188.7万平米,完成零星灭治418户;完成各类房屋鉴(审)定155宗,建筑面积14.52万平米。
(九)建筑市场逐步规范。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累计发包工程1183项,工程造价288.3亿元;公开招标579项,工程造价平均下浮8.67%;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建筑面积1504.14万平方米,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999份,共审查并纠正违反强制性条文3728条,违反性标准7313条;累计受监工程212只,面积440.77万m2;共接待农民工欠薪上访及投诉565批次,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16394.05万元,涉及农民工12453人。
2015年累计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建筑面积295.7万平方米,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161份,共审查并纠正违反强制性条文393条,违反性标准1070条。通过施工图审查使勘察设计中违反强制性条文和安全性问题得到了及时的纠正,有效地消除了设计文件中的安全隐患,从源头上保证了工程质量;完成发包工程200项,工程造价36.9亿元;受监工程433只,面积1157.68万㎡,其中新受监136只,面积133.83万㎡,监督工程竣工验收90次,建筑面积112.44万㎡;新受监市政工程5项,总造价4489.8万元。深入开展“2015春风行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组织人员对2013年以来全市建筑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对梳理情况及时向各镇(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同时,完成了与“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对接,从8月1日起我市建筑项目全部在网上申报;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梳理我委的责任清单,梳理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6项,中介服务8项,对29家违规企业立案查处,结案27起,2家正在诉讼中,行政执法准确率100%,公正执法100%。
(十)全面夯实作风建设。年初由党委书记与党政副职签署《党政副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委党政一把手与委属各支部书记及行政负责人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有效遏制和控减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14名中层正职和18名中层副职干部进行了轮岗,新提拔了2名中层正职、5名中层副职,发展了12名新党员,组织17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进一步规范资金的使用、支出,今年事业单位总支出同比下降10%,业务招待费下降30%;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在委系统成立了羽毛球、乒乓球、太极拳、爬山、摄影、纸牌等6个职工业余兴趣小组,参加人数达230人次,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13次,在建设系统严格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组织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的治理工作;完成了外办撤编后人员分流、党组织调整等后续工作;完成了房产处部分职能及人员划归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调查摸底、制定人员分流方案等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在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于拼搏的精神,较好地完成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企业转型升级缓慢。建筑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缓慢,企业资质水平低、经营模式传统单一,特别是在今年大环境的冲击下,不少企业由于基础薄弱,损失严重。同时,建筑工业化、建筑新材料等新型建筑产业刚刚起步,技术创新、企业管理、经营模式等方面还须加快改进和提升。
(二)征收工作难。征地难、征收难,致使一些市政道路、安置房建设不能按计划正常开工,滞缓了整个施工进度。
(三)物业管理难。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办法还不多,物业管理矛盾多,特别是老小区、弃管小区违章搭建、种菜等现象屡禁不止,“收费难、管理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依法建设不够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不够规范,镇(区)违法、违规建设没有得到根本扼制,依法建设难度较大。
上述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研究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