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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各科室、部门:
现将《市发改委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8日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市发改委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
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是我委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切实转变机关工作职能,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保障,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开创发展改革工作新局面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我委法治机关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战略判断引领发展改革工作全局,以推进职能转变、加强建设法治机关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监督管理为着力点,切实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发展改革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溧阳的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紧扣全市“重大项目深化年”主题,以“法治机关建设年”为抓手,着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将我委建设成为团队、效能、业绩、形象“四个一流”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法治理念,提升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1.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依照法定职权行使权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计划,集体学法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按照规定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办公室)
2.全委干部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权责统一意识,重点学习并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职责。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本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和常态轮训工作机制。(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
3.健全法治培训、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将培训、测试情况结合依法行政情况综合考核,明确作为对干部年终考核、任职晋升以及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责任科室:法规科、组织人事科)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实行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重大项目审批(审批、核准、备案)、价格处罚、重要价格收费决策和标准制定、大额资金支出等决策过程中,必须经过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责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相关业务科室)
2.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加快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策程序的进程,健全并实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法规科)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法制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按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证年检。(责任科室:法规科)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适时聘请专业人员担任本委法律顾问,为我委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件审查、参与重大决策、法律培训等服务,进一步促进本委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责任科室:法规科)
(四)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工作。(责任科室:相关业务科室)
2.进一步完善“三集中、三到位”制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全面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健全“三集中、三到位”机制,实现权力事项全过程公开、全过程透明、全过程监督;继续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相关业务科室)
3.进一步完善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梳理涉及市民切身利益的信息,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科学编制我委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准确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科)
(五)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落实人民群众知情权。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依法合规,着力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岗位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有关情况,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信息科)
(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探索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每两年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制度的协调性、适用性、系统性。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好报备审查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科、相关业务科室)
(七)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行政投诉处理制度,做到投诉渠道畅通,受理及时、处理程序规范、责任落实;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行政调解体制机制,拓宽行政调解领域,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群众呼声、信访得到及时回应,公众意愿、意见得到及时反映和解决。(责任科室:监察室、法规科、办公室)
(八)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1.着力深化制度建设,完善委内制度体系。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抓紧修订完善,使全委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加快建章立制,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巩固下来、坚持下去,最终实现不断改进、有效提高,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办公室、法规科、监察室)
2.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履职尽责,加强作风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服务于民生、服务于全市发展改革大局。(责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各业务科室)
(九)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行政监督。
通过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建立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落实行政监察制度,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过必惩,完善重点领域、环节、岗位的监察措施,及时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专门监督的作用,努力把权力运行置于各方监督之下。(责任科室:监察室、法规科)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法治机关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依托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领导小组由柳建平任组长,吕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法治机关建设的部署、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法规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抓落实,确保法治机关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创新。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新形势下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新情况、谋划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探索机关法治建设的先进理念、创新思路和成功做法。充分发挥各科室专业条线优势,强化业务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推动法治机关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扎实推进,落实保障措施。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体现在发展改革系统各项工作之中,并贯穿、渗透于多个工作环节。各科室要注重制度保障的配套,努力用制度促进创建效果的落实。
(四)加强督查,健全激励机制。法治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法治机关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结合年度目标考核,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不依法依规办事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法治机关建设活动扎实推进,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