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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改委 “阳光发改”系统运行保障制度
索 引 号:014143352/2015-0001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发改〔2015〕424号 发布机构:发改委
产生日期:2015-09-21 发布日期:2015-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发改委 “阳光发改”系统运行保障制度
市发改委 “阳光发改”系统运行保障制度
溧发改〔2015〕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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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部门):

  根据省发改委统一部署,我委已完成“阳光发改”建设任务。为加强对系统的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加快我委信息化建设,保障文件和各种信息传递快捷通畅,结合委内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职责

  系统运行中,各科室各负其责,协同配合。职责如下:

  1、办公室是“阳光发改”系统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系统规章制度;

  (2)负责确定、监管系统管理员的权限;

  (3)负责系统各职能科室工作流程设计的审核;

  (4)负责对系统内的信息保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5)负责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服务支撑工作,保障系统日常运行。

  2、监察室是“阳光发改”系统工作监管部门,负责”阳光发改”系统监控、检查、督办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负责监督系统内各大功能模块信息内容更新情况;

  (2)负责监控、检查、督办核心工作流程的工作流转;

  (3)负责监督系统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3、其他科室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指定科室的工作人员,参与本科室工作流程的定制、系统终端的日常维护等工作;

  (2)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优化需求。

  二、文件管理

  1、常州和省发改委来文,由办公室统一采用下载存档。 向常州和省发改委报送的报告和请示,须经办公室审核后在“阳光发改”系统中上报。

  2、电子公文要素与纸质公文基本一致,包括公文版头、密级、发文字号、签发人、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日期、附注、抄送部门等。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工作流程、行文关系、归档管理基本相同。

  3、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如需要对外提供纸质文件,可向办公室申请正式文件。

  4、办理工作业务使用本系统设定的工作流程,根据文档管理一体化的原则,做好电子文档的归档,并妥善保管归档记录,备查。

  三、登陆规范

  1、系统所有用户至少在每个工作日进入系统浏览一次,以保证公文系统的正常流转和信息的及时传送。

  2、系统用户必须填写好完善的个人档案,保护好个人登陆密码并定期更换。

  四、“阳光发改”系统安全

  1、严禁对网络软件和硬件进行非法操作,系统用户必须安装杀毒软件。

  2、系统内的所有用户,不得利用“阳光发改”系统从事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在系统上制作、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不得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危害系统安全的数据。

  3、系统内的所有用户应按规定的权限阅读和使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不得盗用他人用户账号,不得干扰其他用户和破坏系统服务。

  4、未经管理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及外部人员查看“阳光发改”系统中的内容,更不许下载受控的内容。

  五、考核

  “阳光发改”系统自动对工作进行跟踪,对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使用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长期不使用“阳光发改”系统、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处理系统文件、网上办公数据不准确、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委内绩效考核的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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