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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八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5〕17号)、《中共溧阳市委关于李震等同志任职的提名通知》(溧委组〔2015〕4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李 震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何可人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 敏同志任市农林局副局长;
程东祥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在我市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除,不另行文。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