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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航道管理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航道法》施行的宣贯实施方案
处各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于2014年12月28日颁布,于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航道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市促进航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好水资源,保障航道畅通和航行安全,充分发挥航道在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迎接新法颁布实施,切实做好《航道法》宣贯工作,经研究决定部署以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宣贯小组。
处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航道法》出台后的宣贯工作,成立由处党政领导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处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的宣贯领导小组,做到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共识,以点带面,深入贯彻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二、加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
(1)把握社会宣传重点。我们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进行社会宣传活动,做到宣传资源总动员、宣传范围全覆盖。同时,创新宣传方式,采取在重点航段桥梁、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海事点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告知单、利用公交出租车与车站的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工作,为《航道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把握人员培训重点。我们将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对《航道法》进行逐条解读,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分期分批对全处执法人员开展专门培训,认真开展学习活动,严格依法履行航道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航道法》确立的制度得到落实。加强对相关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知悉相关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遵法、守法。
(3)把握严格执法重点。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航道法》得到正确实施。坚决依法惩处各类危害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关系航道通航安全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决维护《航道法》的权威与尊严。
三、强化定期督查、确保落到实处。
将采取处党政领导深入基层一线定期督查的形式,了解《航道法》是否真正落实到实处。通过强化这方面的工作,使宣贯工作不走形式,真正通过广泛宣传,做到全社会知晓,营造“知法、学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平安航道”奠定基础。
溧阳市航道管理处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