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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实施方案》(溧交安〔2015〕3号)、省航道局印发的《全省航道系统“平安航道”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交航航政〔2015〕12号)、常州市航道处印发的《全市航道系统“平安航道”示范建设实施方案》(常航发〔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构建完备的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为基础,以“平安航道”、“平安港口”、“平安工地”示范点创建活动为抓手,努力解决我处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形成可推广的建设经验,为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面压降各类事故指标,努力实现重点环节“零”化目标:
1、干线航道通航保障的“零堵航”;
2、港口危化品作业的“零隐患”;
3、航道工程建设安全的“零死亡”。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预警能力与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队伍素质,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平安航道”、“平安港口”、“平安工地”建设经验做法。
三、示范建设内容
(一)平安航道建设
1、强化航道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2、加大航道整治力度,确保航道维护养护水平,芜申运河、丹金溧漕河等干线航道溧阳段的达标通航能力,实现干线航道“零堵航”。
3、建立内河航道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干线航道应急保畅水平。
4、加强执法设备管理,严格按照《江苏航道系统设备管理办法》等对车辆、船艇进行使用和管养,规范操作,杜绝违规行为,并逐步实现对车船运行情况的主动监控。高质量完成船艇等级修理,设备完好率达到85%以上,设备等级修理完成率100%。
5、规范航道临河、跨河、过河建筑物和专设标志的许可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程序,强化巡航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覆盖率,确保不出现新的碍航物。
6、严格按照《江苏省内河航标实施细则》等进行航标管养,做到航标配布合理,标位正确,灯质、标色准确,颜色鲜明,满足视距要求。航标正常率达99%以上。
7、加强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航道基层执法队伍的人身安全。
(二)“平安港口”建设
1、深入推进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港口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完成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二级达标考评,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
2、加大对港口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力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零隐患”。
3、以推进安全监管标准化落实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将《港口安全监管规范》落实到安全许可、作业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过程中,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4、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港口企业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和政府部门联动救援能力。
5、全面运行《江苏港口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与海事部门的数据交换,提升监管能力。
(三)“平安工地”建设
1、按照“统一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和《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的要求,落实各项目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参创率达到100%。
3、以工程建设安全“零隐患”为目标,深入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
4、探索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修订《溧阳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5、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探索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和新路径,引入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帮助项目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工程安全技术方面的科学研究。
6、积极培养工程安全管理人才队伍,提高建设工程本质安全度。
四、进度安排
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平安交通”建设示范工作从2015年起到2016年6月止,分四个阶段。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至6月)
对本单位“平安交通”建设情况进行分析,依托前期“平安交通”示范点和“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积极申报示范点,制定“平安交通”建设工作方案。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5年7月至10月)
梳理示范单位的建设经验,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示范领域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交流学习、评比等活动。
(三)全面开展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
积极汲取示范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接受上级对口指导、检查、评估和考核,加快我处“平安交通”建设工作。
(四)总结经验阶段(2016年4月至6月)
积极参加上级“平安交通”建设经验交流活动,梳理总结“平安交通”建设示范经验,虚心接受上级提出的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平安交通”示范建设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工作,制定方案,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人员,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全力推进“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我处“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处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军同志任组长,罗吉平、史昊两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罗吉平同志负责小组日常工作牵头并督促落实,具体负责“平安航道”、“平安港口”建设。
史昊同志协助做好示范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平安工地”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科,汤福明同志负责示范建设工作的督促、协调、指导、检查以及收集、汇总等。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主动协调海事、安监、公安等部门及地方政府加强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加强服务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平安交通”示范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纳入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突出工作重点
在开展“平安交通”示范建设活动中,有针对性的加大四个方面主要工作内容:一是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关系,在航道建设、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时,要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正确处理好许可与监管、经济效益与安全的关系,不断改进监管方式,加大行业安全管理力度,杜绝只注重经济效益而不顾安全生产的审批事项发生,做好审批后的安全监督和清障扫床工作,维护好航标和标志标牌。三是落实汛期、低水位、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期的安全预防措施,特别是边通航边施工的航段要加设安全警示标志和桩,与地方海事局沟通,发布航行公告,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四是完善应急机制、调整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实时组织演练,检验预案的合理性与完整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
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工作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全处职工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意识责任为突破口,注重贴近工作实际,拓宽教育渠道,扩大教育覆盖面,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反复宣传深入开展“平安交通”示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调动全处广大干部职工和各参建单位积极参与活动。
(五)依托科技创新
加大对“平安交通”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建设施工企业的积极性,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先进科技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我处的“平安交通”建设示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