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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城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启动我市“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现将《溧阳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7日
溧阳市创建“江苏省
优秀管理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长效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标准>的通知》(苏城市整治〔2013〕3号)和《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申报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城市整治〔2014〕5号)及《关于印发“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台账资料和样本目录的通知》(苏城市整治办函〔2014〕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的全面提升,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政府“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验收。
二、工作重点
(一)环境卫生和市容改善
1.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洁,市容秩序优良,基础设施配备满足居民生活。改造计划加快推进,绿地建设加快实施,城市出入口及交通干线形象得到展示。整治规划全面完成,组织实施科学有效。
2.住区环境。城中村、集中成片棚户区、老旧小区环境全面整治,变化明显。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乱搭乱建有效控制,防火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无安全隐患,设施配套、景观塑造有成效。其他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到位,设施配套功能完好,整体环境干净整洁、优美宜人。
3.背街小巷。道路平整、排水通畅、照明完好;保洁到位、管理有序、交通顺畅;店招标牌、疏导摊点、街景小品、绿化景观形成特色。
4.城市河道。河道清洁、无垃圾杂物,河水清澈、无黑臭现象,河岸美丽、生态景观特色彰显。污染源排查无遗漏、处理有出路,清淤疏浚工作符合标准,水系沟通、调水补水按需实施。
5.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有历史记录的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全面完成,社会反响大、影响面广的积淹水区根本消除。暴雨后规定时间内,路面雨水及时排除,降雨强度在工程设计标准内确保不淹,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淹涝事故。
6.建设工地。封闭围挡设置规范,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场内道路实施硬化无破损,防尘降尘措施落实到位,建筑施工文明安全、无隐患,渣土处置运输管理符合规范。
7.农贸市场。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水,市容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公厕、垃圾房(筒)、隔离桩(栏)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建设布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符合规划。
8.占道经营。开展专项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得到控制,管理逐步规范,达到“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经营疏导点设置合理,方便群众;经营区域、时间和内容明确,便于管理;日常保洁到位,摊收场清。
9.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规范、整齐美观、风貌协调、富有特色。非法广告全面整治,管理维护符合要求,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10.停车管理。管理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办法创新,停车行为全面规范。路外停车设施建设布局合理,基本满足需求;路内停车设施设置规范,管理有效。
11.其他。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市容环境优美、道路交通有序、社会治安良好、旅客舒适舒心。其他地区干净整洁、秩序优良、管理规范,群众普遍满意。
(二)日常环境维护
1.清扫保洁。管理范围全覆盖、无盲区,管理责任明确、标准明晰,城市主次干道、街巷、小区整洁卫生,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达到标准,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到位,清扫保洁质量符合作业标准。
2.垃圾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建筑装潢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垃圾清运车辆配备充足、车身干净,实施密闭化运输、无跑冒滴漏现象。
3.道路管养。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盲道保连续、保通畅,管杆线完好、无废弃、无损坏,对马路拉链现象有针对性举措,各类地下管线施工统筹组织科学,随意开挖现象大大减少、有效约束。
4.排水管理。排水、排污设施基础信息数据齐全,养护体系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道保持通畅、污水污泥处理规范,井盖维修及时、无缺损、无安全隐患、无致人死亡事故。
5.交通秩序。交通秩序良好,公交优先。交通管理设施、公交站台等养护及时,功能完好。车辆和行人通行文明,管理规范。
6.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持洁净,扬尘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噪音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硬件设施建设
1.环卫设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和公厕、垃圾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房)等设施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能力充足。
2.污水处理设施。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完善、满足污水产生量和处理达标排放建设需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基本完成,雨污分流规划建设积极推进。
3.道路设施。路网布局合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建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盲道建设规范,主干道范围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功能清晰、快慢分离。
4.服务设施。消防安全、照明亮化、标识标牌、宣传栏、电话亭、邮筒(箱)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集中与分散结合,满足市民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需求,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市、功能完善。
5.开放空间。城市绿地系统完善,公园绿地布局均衡,道路、水系绿化构建城市绿色廊道,城市绿化景观特色风貌显著,城市景观路、林荫路、公园绿地系统有效沟通,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相结合。
(四)组织保障
1.体制机制。党委、政府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管理全覆盖的高位协调管理体系。
2.经费保障。城市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满足城市管理需求;环卫工人权益得到保障,一线环卫职工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3.规划编制。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实施环境卫生、餐厨废弃物处理、排水和污水处理、绿地系统、综合交通、环境保护、户外广告等专项规划。
4.力量配备。行政执法人员、协管员、环卫保洁员、养护管理人员配备充足,交通、通讯等装备齐全,能够适应执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5.工作推进。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工作有标准,举报能通畅,考核数字化,监督考核机制健全,管理效能考核有效,群众投诉处理及时。
6.工作氛围。宣传引导在先,群众参与积极,执法环境良好,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到实处。
三、实施步骤
根据《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申报和考核管理办法》,我市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5年1-3月)
1.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围绕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各部门精心准备汇报材料,于3月下旬上报市整治办。
3.对照《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评分细则》,市整治办组织自查自评,3月底完成申报工作。
(二)深化整改阶段(2015年4月)
1.对照考核评分细则与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全面排查问题,找出薄弱环节,积极组织整改;对一些市容环境卫生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专项集中整治,切实改进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2.在市整治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部门根据各自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作用,对标抓差补缺,强化问题督办,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3.各部门精心准备台账资料和样本目录(见附件2、3),及时上报市整治办审定,并配合完成创建工作汇报材料。
(三)迎检提升阶段(2015年5月起)
1.持续深化创建工作,进一步查缺补漏,不断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2.根据省专家组前期暗访和调研中反馈的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市政府组织一次模拟检查,做实做细各项迎检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省级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抓实,对创建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从制度、队伍、资金等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并做好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市整治办负责抓好督查考核,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照创建工作计划和节点目标任务抓好督查。利用数字城管平台查找存在问题,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督促创建工作全面整改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三)广泛动员参与。要将优秀管理城市创建与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创建省优秀管理城市的重要意义、先进典型,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批评、曝光。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教育,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