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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医疗临床及救急用血需要,经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无偿献血指标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指标说明
2015年全市无偿献血指标分配办法: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金融、邮电、供电等部门)按在册人数的20%核定;企业单位按在册人数的5%核定;镇按适龄人口的1.2%核定。具体献血日期由市献血办统一安排(详见附件),可视临床用血情况作适当调整。同时,为减少输血风险,保障无偿献血者身体健康,每次献血量为300或400毫升。
二、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偿献血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社会性工作,各镇(区)、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无偿献血指标。各镇(区)要认真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公民,特别是企业职工参与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发动,充分发挥村级基层组织作用,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在农村广泛开展。各部门要把无偿献血年度指标按照规定比例,及时分解下达到所属单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
(二)注重宣传,广泛动员。各镇(区)、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无偿献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发展长效机制,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促使更多的健康人群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使更多的危急病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三、注意事项
各镇(区)、部门和单位在接到组织献血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体检人数与献血指标人数1.2:1的比例组织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体检。2015年全市仍采取统一献血模式:即快速体检,初筛合格后当日献血。相关人员参加献血时一定要携带好身份证并不能空腹,献血后由市献血办发放《无偿献血证》。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