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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全市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维护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切实提升全市消防工作成效,即日起开展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溧阳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要求,广泛发动各镇、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人员密集场所、行业单位、小商铺小作坊、城中村和居民小区、行政机关大楼等“五大类”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大力整治一批影响公共安全和民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显著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和预防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排查发生火灾容易导致较大财产损失或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行业单位,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的沿街小商铺小作坊、城中村和居民小区,火灾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机关大楼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群租房、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有住宿的校园、医院、养老院、旅游农庄等重点行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有无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占用堵塞;有无设置阻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使用可燃材料违章搭建的车间工棚、屋顶违章搭建;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服务公司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消控室是否双人值班并持证上岗等(重点隐患单位如江南春市场、八佰伴商场、社渚天茂服饰、南渡开成地毯、戴埠威司顿印刷等。南山竹海、天目湖、上兴等景区景点周边众多农庄宾馆饭店无消防手续,未设置室内外消火栓、消防取水码头等消防设施,属于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
2.行业系统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消防手续;是否按规范设置消火栓、火灾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有无设置阻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服务公司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等(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住宿制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培训机构、养老院等)。
3.小商铺小作坊: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未穿管、电气设备使用不规范、设置阻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等问题(重点检查农村、社区、贸易市场的沿街店铺、小作坊等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单位、区域)。
4.城中村和居民小区:是否存在电器线路私拉乱接、违章搭建、消防车道以及楼道和屋顶的疏散通道占用堵塞、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和停放车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重点检查唐家村、黄家村、三家村、各老小区等人员密集、火灾危害后果可能较大的区域)。
5.行政机关大楼: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控室是否双人值班操作并持证上岗;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服务公司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等(重点检查各部委办局、各镇办公大楼等)。
四、责任分工
各镇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对本单位大楼及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具体分工:
(一)各镇负责制定本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商铺小作坊、居(村)民小区、城中村消防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戴埠、天目湖、上兴等镇要将景区景点周边农庄宾馆饭店纳入排查整治重点。
(二)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市商场市场消防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城管局负责制定全市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的违章搭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四)市住建委、旅游局、文广体局等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前期消安委通报内容,负责制定本系统消防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六)各行政机关、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行政大楼消防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15日)
各镇、各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将专项行动方案于2015年11月1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
(二)集中整治、督查整改阶段(2015年11月16日-2016年2月7日)
各镇、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单位、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火灾隐患摸排,并登记造册。对火灾隐患整改缓慢、久拖不改的,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对隐患严重、无法整改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火灾隐患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研究整改方案和火灾防范措施,必要时应提请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难以及时整改的,要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春节前,市政府将组织对排查出的较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督察。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升阶段(2016年2月8日-2016年3月15日)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隐患回潮。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工作总结于2016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管玲玲;联系电话:87290119)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职责、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抓督促,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镇、各部门要细化排查整治工作措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隐患整改,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各镇要加强对基层安监、公安、综治、建设等单位以及居(村)委会的发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成效。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组织对基础薄弱、问题突出的地方驻点帮扶,推动工作落实。要强化奖惩问责,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有影响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长效管理。各镇、各部门要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11月份“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公民消防意识、知识和技能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