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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决定由市政府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市政府领导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大事故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关键单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两节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检查时间
(一)总体时间安排: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底。
(二)具体检查时间:由带队的市政府领导根据工作情况确定;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检查安排方案,报带队市领导审定后落实。
四、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二)查看台账。认真仔细地查阅工作台账资料,了解并核实开展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定执行情况;
(三)质询问题。抽查询问相关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及一线操作工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别是应知应会掌握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听取汇报。听取相关镇(区)、部门及生产单位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核实上级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五)反馈意见。检查活动当场反馈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能当场解决的,当场监督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责令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
五、相关要求
《市政府领导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告表》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填写,在检查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涉及隐患问题需要整改的,根据带队市领导的指示,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结果报告带队市领导,同时抄送市安委办。
市安委办联系人:陈安琪;联系电话:87037603;传真:87288520;电子邮箱:liyangajj@163.com。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