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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要求,严格执行先审计后选举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溧城镇第十届村委会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溧城镇所有行政村(包括村改居)开展村级财务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及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 领导小组
组 长:潘建中
副组长:陈建国、石东明
成 员:闵卫明、李爱华、蒋露洁、黄 建、赵旭初、彭浩龙、莫静娟、赵 勇
二、审计对象、范围和重点
(一)审计对象:本镇范围的21个行政村(包括村改居)
(二)审计范围: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情况,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重点
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重点包括:
1.年度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是否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公开。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现金的现象;是否存在超标准发放村干部工资、奖金和补贴;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3.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
(2)村级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情况。主要审计:资源性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村级项目、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印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