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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溧城镇2016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766/2016-0007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镇府发〔2016〕71号 发布机构:溧城镇
产生日期:2016-07-28 发布日期:2016-08-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溧城镇2016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溧城镇2016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镇府发〔2016〕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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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辖区派出所及有关部门:

现将《溧城镇2016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根据要求,结合各村(居)、辖区各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我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共印60份)




溧城镇2016年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排查管控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贯彻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实施意见》(苏综治办[2016]34号)和溧综治办[2016]13号关于印发《溧阳市2016年度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我镇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提升我镇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徐星频同志任组长,镇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许峰同志、副镇长丁伟同志、镇辖区各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由综治、派出所、卫计、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各村(居)主任为成员的溧城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部门职责

(1)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村(居)、辖区派出所及民政部门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派出所:负责审核被监护人实际居住情况,对被监护人有无肇事肇祸行为进行初步认定;协助配合社会事务办卫计等相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诊断、评估工作;开展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管控;对发生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于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脱离住院治疗的,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3)社会事务办卫计部门:负责组织患者基础筛查、诊断和评估,分级建档立卡,摸清底数,重点做好高风险及贫困患者、救助管理机构滞留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甄别;定期将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患者及时通告综治、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学随访管理服务及治疗康复工作;配合日常随访、对被监护人按量服药情况进行认定。

(4)财政所: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及时拨付,并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5)民政办:对被监护人接受流浪救助情况进行认定。

(6)残联:负责对被监护人申请免费服药服务进行认定;对持证精神残疾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残联组织的康复托养活动进行认定。

(7)各村(居)委会:协助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负责做好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的宣传工作,依法落实患者监护人,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

五、工作步骤

1、部署推进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各村(居)、辖区派出所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责及时动员部署,做好排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2、全面排查阶段(7月1日——8月15日)

首先要将我镇目前被列入省公安厅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重性精神病患者重新进行一次鉴定评级;其次要以村(居)、辖区派出所、民政办为单位,建立持续动态排查机制,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医院反馈等方式,全面排查具有本市户籍的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面掌握我镇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建立台账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不发生托管、漏管、失控等情况发生。

3、监护管控阶段

各村(居)、辖区派出所、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帮扶体系。对于和被监护人共同居住、有看护管理能力且实际履行看管照料、看护管理责任的法定监护人,要积极鼓励其继续落实监护责任,并根据省综治办《关于贯彻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于监护人无能力落实监护责任和查找不到监护人等情况,由派出所、民政和卫计部门会同村(居)委会认定后,依法及时变更、落实新的监护人;对于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者发现肇事肇祸倾向时,要及时将患者送到定点收治医院治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重精神病患者是社会特殊群体,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监护政策措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居)、辖区派出所、民政办是此次排查管控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开展排查管控工作。

(二)加强引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引导监护人承担好严重精神病患者的监护看管责任,杜绝因监护不到位、漏管失控等现象导致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各村(居)要与患者监护人逐一签订监管责任书,依法明确权利义务。

(三)信息共享,严格保密。各相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患者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定期通报患者排查管理、日常监护、救治救助等情况,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同时对于患者信息,要注意严格保密,开展患者走访时,要着便装,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不便,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四)长效管控,确保实效。各村(居)、辖区派出所、民政办要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随时监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变化。镇综治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并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希各责任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合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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