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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村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指派专人负责,逐户通知能繁母猪饲养户,并告知饲养户以村委为单位到溧城镇兽医站缴纳保险费,每头能繁母猪缴纳7元保险费。符合投保要求的能繁母猪为8月龄以上48月龄以内的母猪。
二、各村对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要认真对待,做到一户不漏、数据真实。因工作疏忽造成能繁母猪漏报产生的后果,由各村委负责。饲养户本人在接到通知后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镇兽医站缴纳保险费的,由饲养户本人负责。
三、此次母猪保险工作10月15日截止。请大家务必在10月14日前带上身份证号、一卡通号和具体的养殖地点等资料信息到镇畜牧兽医站登记缴纳保险费。(镇畜牧兽医站地址:东大街12号,联系电话:87285380,请互相转告。)
溧阳市溧城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7日
溧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