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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溧政办发〔2016〕85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布局、环保优先、适度发展、农牧结合”为原则,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综合治理为方针,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全镇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切实解决畜禽养殖对水体的污染。到2016年底,全面关停取缔禁养区生猪养殖场。
二、整治内容
对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实行整治,具体范围及要求如下:
1.禁养区:(1)天目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含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2)水域敏感区:古县河、溧戴河河岸两侧100米范围内;(3)天目湖旅游景区规划区和乡村旅游规划区;(4)集镇建设规划区;(5)工业集中区(天目湖工业园区和田家山工业园区);(6)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点);(7)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两侧100米范围内;(8)法律、法规规定须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改、扩)畜禽养殖场。对已有的生猪养殖场全部于2016年底前关停取缔(名单见附件1),其它畜禽养殖场(肉鸡、蛋鸡、肉鸽、鹅鸭等)如建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且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实现达标排放,并签订禁排承诺书,可不列入本轮关闭行动,否则一律关停取缔。
2.限养区: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两侧100-500米范围内;天目湖流域除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二级保护、准保护区以外的区域。
3.适度养殖区:除禁养区和限养区外的其他地区。
限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适度养殖区实行总量控制。对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内养殖污染严重、无粪污综合处理设施,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且不具备改造条件或不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整改到位的畜禽养殖场一律予以关停取缔。
三、操作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7月-8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本镇区域畜禽养殖情况开展摸底调查,报市相关部门确认后,因地制宜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2.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9月-12月)。根据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时序进度、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的关停取缔,同时做好其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3.核查验收阶段(2017年1月)。整治工作结束后,镇经自查合格,申请市级验收。市农林、环保、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我镇的关停取缔工作进行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不合格的强化整改到位。
四、经费落实
拆除经费由镇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在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的,镇财政给予补贴和奖励,逾期不予补贴。如出现返养现象,将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强制取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各有关部门和此次关停涉及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疏堵结合。要充分认识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宣传《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政策,切实提高广大养殖户的环保意识。要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督促检查工作,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养殖场严肃查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实行强制关闭。对没有履行报批手续的新、改、扩建养殖场,由镇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拆除。
(三)规范养殖、长效监管。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加强畜禽养殖的监管,实施畜禽养殖分区管理,构建畜禽养殖整治长效机制。建立镇、村两级监管体系,实行日常巡查制度,严防禁养区返养;加大限养区、适养区环保执法力度,对乱倒乱排污染物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1.天目湖镇禁养区内需关闭的生猪养殖场名单
2.天目湖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天目湖镇禁养区内需关闭的生猪养殖场名单
序号
镇(街道)
村
养殖场名称
GPS坐标定位
负责人
养殖种类
常 年
存栏量
(头/羽)
圈舍面积
(平方米)
圈舍类别
(砖瓦/大棚)
判定依据
1
天目湖
吴村
钱光纪
N:31.217500°
E:119.381389°
猪
100
280
砖瓦
溧阳南山水源
涵养区一级管控区
2
桂林
叶祖新
N:31.286666°
E:119.402778°
150
300
沙河水库水源地
二级保护区
3
裴全新
N:31.296944°
E:119.386667°
120
准保护区
4
南钱
吕国海
N:31.370555°
E:119.399444°
350
大溪水库水源地
附件2:
天目湖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柳建平 管委会主任 镇长
副组长:刘永山 党委副书记
顾先华 副镇长 政法委书记
芮金龙 江苏溧阳现代农业产业园副主任
彭 攀 江苏溧阳现代农业产业园副主任
成 员:邵 钧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张田松 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徐志强 派出所所长
车新年 环保分局局长
万海波 畜牧兽医站站长
潘云智 镇水保办副主任
王正伟 吴村村党总支书记
许浩生 桂林村党总支书记
霍家喜 南钱村党总支书记
武爱斌 天目湖村党委书记
李汉生 田家山村党总支书记
彭志新 茶亭村党总支书记
宋建平 古县村党委书记
朱建军 杨村村党总支书记
王荣建 平桥村党总支书记
叶卫国 梅岭村党总支书记
钱保国 三胜村党总支书记
韩金华 洙漕村党总支书记
葛卫其 毛尖村党总支书记
罗阿宝 观山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工作局,彭攀兼任办公室主任,车新年、张田松、万海波、潘云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