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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天目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将《2016年天目湖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天目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
2016年天目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天目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天目湖镇农产品安全监管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强化产地环境、产品质量、产品安全、企业规范化生产等方面入手,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监管领导小组。要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镇监管站、各村协管员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强化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3、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单位要将信息上传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4、加强宣传引导。向农产品生产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参与者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要制定应对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炒作的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二、工作目标
通过监管,蔬菜、“三品”企业产品等重点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1、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基本杜绝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2、监管水产品生产,杜绝违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违规行为,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3、监管畜牧产品生产,杜绝瘦肉精等违法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产地畜牧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3、熟练运用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平台,做到监管信息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应用。
4、规范专业公司、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行为。
三、监管重点
(一)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着力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一是抓集中整治。对蔬菜和水产品农兽药超标和禁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采取高压严打态势,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抓重点地区。对镇获证“三品”单位进行质量巡查,严格落实好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地准出等各项控制措施,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关。三是抓关键时节。对于隐患大、关注度高的蔬菜等农产品,加强有针对性的监管,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二)开展监督检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快速检测与委托检测相结合”、“例行监测与监督检测相结合”以及“检打联动”的原则开展检测工作。
1、蔬菜和水果农药残留监测。对镇各村蔬菜等进行抽样检测(速测),全年计划抽样检测300个样品。
2、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监测。配合执法大队对镇域农资进行全面质量体检,保证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的质量安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禁用农药的出现。
3、水产、畜牧产品中违禁药物监测。全年抽检样品50个,另配合上级水产部门对水产养殖户实施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等监督监测(速测)。
(三)全面落实“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的网格化监管要求;对辖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对象巡查100%。
四、具体措施
1、监管“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规范。
2、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3、开展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加大监管站自身的巡查检查及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对农资台账、农产品生产记录等进行检查。
五、经费保障
监管工作经费严格按照《关于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专项资金的通知》(天政发【2014】62号)文件要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的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
天目湖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山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施亚波 宣传委员
成 员:方长法 监察室主任
徐志强 派出所所长
马洪生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王爱忠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万海波 畜牧兽医站站长
武爱斌 天目湖村党委书记
宋建平 古县村党委书记
彭志新 茶亭村党支部书记
李汉生 田家山村党支部书记
王荣建 平桥村党支部书记
朱建军 杨村村党支部书记
叶卫国 梅岭村党支部书记
王正伟 吴村村党支部书记
许浩生 桂林村党支部书记
钱保国 三胜村党支部书记
霍家喜 南钱村党支部书记
韩金华 洙漕村党支部书记
罗阿宝 观山村党支部书记
葛卫其 毛尖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