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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天目湖镇关于印发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70/2016-0002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天政发〔2016〕48号 发布机构:天目湖旅游度假区
产生日期:2016-08-17 发布日期:2016-08-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村、各相关部门:现将《2016年天目湖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省级任务)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天目湖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市级任务)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天目湖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地方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附件1:2016年天目湖镇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2016年天目湖镇农民培训工作实施计划表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2016年8月17日2016年天目湖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省级任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
天目湖镇关于印发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发〔2016〕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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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6年天目湖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省级任务)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天目湖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市级任务)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天目湖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地方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附件1:2016年天目湖镇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2016年天目湖镇农民培训工作实施计划表

 

 

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

 

 

2016年天目湖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省级任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农业综合产能建设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6〕1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通知》(溧农发〔2016〕94号、溧财农〔2016〕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溧阳市天目湖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快培育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和现代农业经营者,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目标人数110人。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引导6名学员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2月至5月)

落实培训任务,确定培训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1、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等农业经营者和从事具体农业生产的农业工人、雇员等,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等农业服务人员。

2、培训单位:根据省农委文件精神和溧阳市农林局的有关通知要求,确定天目湖镇农业服务中心为培训实施单位,全面负责天目湖镇省级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溧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培训监督、管理单位。

3、培训内容:围绕我镇“粮油作物、茶果种植、设施蔬菜、苗木栽培”四大板块,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制定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重点突出优势主导产业,突出绿色增产模式,突出新型种养结构,强化农产品质量控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6月至10月)

采取能力模块结构的培训模式,实行集中授课、考试考核、实践实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培训时间为三天,合计24学时,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产业,按照专业化、技能化、标准化的要求,确定培训主要内容为设施蔬菜。

考试考核:通过集中培训后,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省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并引导6名学员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

实践实习: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园区、基地实践实习。

(三)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2月)

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办法进行总结,整理资料,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检查和验收,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三、资金使用

(一)实行专款专用

培训资金用途主要将用于学员的交通费、伙食费、场租费和教材资料费,学员的照片费、考试考核费、横幅等宣传费,学员生产实践、现场观摩费,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食宿费,技能鉴定耗材、考评费、绩效考评以及后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费,台账资料装订、检查督查、考核验收、培训有关的其他费用等相关支出。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培训经费的用途,不得以管理费、工作经费等名义截留、挪用、骗取培训资金。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将及时整改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财政部门将根据培训实际需要配套安排工作经费。

(二)培训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制

由于2016年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制考核办法,为此,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确保全面完成培训目标任务。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将及时向培训业务主管部门溧阳市农林局和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供培训台账资料和财务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天目湖镇农业服务中心与溧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签订合同,明确各自职责,逐级落实责任。天目湖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建立健全实施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绝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确保培训质量。

(二)加强过程监管

每期的教学计划于办班前7天上报“江苏农民培训网”,并注明办班地点,以便于各级管理部门进行“推门检查”。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及时发布培训信息。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培训结束后通过江苏持证农民培训监管系统及时上报学员信息。

(三)加强绩效考核

天目湖镇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确保完成率100%、合格率90%以上,农民满意度80%以上。培训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性报告,包括培训工作台账、培训效果和培训资金使用情况,以迎接市农林局和财政局的年终检查验收。

 

 

 

 

 

 

 

2016年天目湖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市级任务)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溧农发〔2016〕96号、溧财农〔2016〕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溧阳市天目湖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常州市级)工作,加快培育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和现代农业经营者,加快我镇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70人,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培养农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主体

针对全镇各有关村农业从业人员开展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等相关内容培训。具体由天目湖镇农业服务中心全面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工作。

三、实施内容

1、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和社会服务型(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农技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农资营销员等)三大类,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培训内容:围绕我镇“粮油种植、茶果种植、设施蔬菜、苗木栽培”四大板块,根据专业产业发展科学制定培训课程,主要包括相关专业最新技术和农业重大技术、农产品营销和质量安全知识、创业基本技能、网络信息技能四大模块。另外根据培训对象和目标要求,分别增加相应的教学内容。

3、培训形式:实行集中授课、考试考核、实践实习三段式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期间将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进行实践实习,请农业产业领域创业成功人士进行现身说法。通过集中培训和实践实习后,还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四、实施进度

按时序进度开展培训,8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培训任务,11月底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报送所有培训台账资料。

五、实施方式

根据目标任务和农业劳动力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培训专业、制定详细方案和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考试考核,上报溧阳市农林局培训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由溧阳市农林局统一向省农委申请办理证书。

六、经费标准、用途和拨付方式

1、经费标准:按照580元/人的标准开展培训。

2、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学员的交通费、伙食费、场租费和教材资料费,学员的照片费、考试考核费、横幅等宣传费,学员生产实践、现场观摩费,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食宿费,绩效考评以及后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费,台账资料装订、检查督查、考核验收、培训有关的其他费用等相关支出,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3、拨付方式:由于2016年常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为此,我镇将认真做好项目资金预算,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确保全面完成培训目标任务。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将及时向培训业务主管部门溧阳市农林局和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供培训台账资料和财务资料。

七、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在镇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2、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三大类职业农民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不断提高农民的参与度、认知度。

3、明确职责:天目湖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4、规范管理:

确保参加培训农民通过培训、考试、获证,农民满意度80%以上。培训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性报告,包括培训工作台账、培训效果和培训资金使用情况,以迎接市农林局和财政局的年终检查验收。

 

 

 

 

 

 

 

 

 

 

 

 

 

 

2016年天目湖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地方任务)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溧农发〔2016〕95号、溧财农〔2016〕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溧阳市天目湖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加快培育一支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和现代农业经营者,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50人,提高农民创业能力,培养农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高农业专业化生产和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主体

针对全镇各有关村农业从业人员开展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等相关内容培训。具体由天目湖镇农业服务中心全面组织实施农民培训工作。

三、实施内容

1、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专业技能型(农业工人、农业雇员等)和社会服务型(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村农技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农资营销员等)三大类,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培训内容:围绕我镇“粮油种植、茶果种植、设施蔬菜、苗木栽培”四大板块,根据相关专业产业发展科学制定培训课程,主要包括相关专业最新技术和农业重大技术、农产品营销和质量安全知识、创业基本技能、网络信息技能四大模块。另外根据培训对象和目标要求,分别增加相应的教学内容。

3、培训形式:实行集中授课、考试考核、实践实习三段式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期间将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进行实践实习,请农业产业领域创业成功人士进行现身说法。通过集中培训和实践实习后,还要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四、实施进度

按时序进度开展培训,8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培训任务,11月底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报送所有培训台账资料。

五、实施方式

根据目标任务和农业劳动力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培训专业、制定详细方案和培训计划,加强培训考试考核,上报溧阳市农林局培训情况和考试考核结果、由溧阳市农林局统一向省农委申请办理证书。

六、经费标准、用途和拨付方式

1、经费标准:按照580元/人的标准开展培训。

2、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学员的交通费、伙食费、场租费和教材资料费,学员的照片费、考试考核费、横幅等宣传费,学员生产实践、现场观摩费,教师的讲课费、交通费、食宿费,绩效考评以及后续认定管理、跟踪服务费,台账资料装订、检查督查、考核验收、培训有关的其他费用等相关支出,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3、拨付方式:由于2016年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制考核办法,为此,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努力确保全面完成培训目标任务。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将及时向培训业务主管部门溧阳市农林局和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提供培训台账资料和财务资料。

七、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在镇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2、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三大类职业农民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不断提高农民的参与度、认知度。

3、明确职责:天目湖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要求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根据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建立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互通有关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4、规范管理

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通过培训、考试、获证,农民满意度80%以上。培训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性报告,包括培训工作台账、培训效果和培训资金使用情况,以迎接市农林局和财政局的年终检查验收。

 

 

 

 

 

 

 

 

 

 

 

 

 

 

 

 

附件1:

 

2016年天目湖镇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山

副组长:王爱忠

组  员:蒋志峰  嵇建琴  陈彩娥

 

附件2:

 

2016年天目湖镇农民培训工作实施计划表

 

村名

拟定培训

时间

培训发证

人数

培训专业

任务等级

备注

南钱村

8月下旬

110

蔬菜

省级任务

 

田家山村

9月上旬

70

茶叶

市级任务

 

桂林村

9月下旬

150

茶叶

地方任务

 

合  计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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