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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为及时、妥善处置洪涝、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戴埠镇防汛防旱工作预案》,现将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溧阳市戴埠镇委员会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
戴埠镇防汛防旱工作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防汛防旱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战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要求,特制定我镇2016年防汛防旱预案。
一、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太湖湖西地区,全镇总面积137.339平方公里,17个行政村,农业人口43738人,男女正半劳动力23123个。全镇耕地面积44455亩。其中水田面积37517亩,旱地面积5938亩,山林面积9万余亩,水域面积1.46万亩。汛期防汛是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我镇境内南高北低,地形复杂,山平圩并存,历年来是一个易旱易涝地区。全镇拥有水库、塘坝1068座[其中:小(二)型水库6座,重点塘坝23座,其他塘坝1039座],总蓄水量达到473.51万立方米。总共有13只圩,圩堤总长度32.32千米(其中:千亩以上圩堤4只,圩堤长度20.42千米,千亩以下圩堤9只,圩堤长度11.9千米)。圩区保护面积1.7万亩。建有固定机电排灌站32座,配备总动力1114千瓦,(其中:排涝站6座,配套动力262千瓦;灌溉站21座,配套动力579千瓦;灌排站5座,配套动力273千瓦)。机井1眼配套动力22千瓦。多年平均降雨量1303.3毫米,降水日数132天。这些工程设施承担着全镇的防汛防旱任务,为我镇的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部主体,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全镇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预案启动
1、全镇的设防水位应在4.5米(吴淞,下同)。
2、各圩的排涝水位应根据种养殖实际而定,大致水位为除百大圩4.1米外其他圩均为4.3米。
3、全镇达警界水位4.5米时,应加强对内外河形成水位差的设防,所有涵闸闸门应防守人员到岗到位,进行关闭,注意防守。各排涝站责任人到岗到位,随时准备开机排涝,用电部门确保各排涝站用电畅通,服从指挥部的统一安排。
4、外河水位超警界4.5米时,各圩段防守人员应按分工及时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对圩堤涵闸定时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镇防汛办公室派专人轮流值班,水利站指派排涝站人员到岗到位,及时开机,排除内涝。如遇险情应及时向镇防汛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抢险。所有责任人应及时掌握所辖区域的雨情、水情、工情,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
5、水位达到5-5.5米时,镇、村防守人员应按分工职责要求,对圩堤昼夜进行巡查,1-2小时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特别是各村今年汛前检查发现的险工隐患地段要有专人24小时防守。对险工隐患地段应备足太平土,蛇皮袋、木桩等防汛物资要到位,遇有险情应及时处理,险情严重的要及时向镇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由防汛领导小组调配突击队及防汛物资组织抢险,抢险地段要确保抢险材料、机械进出场道路畅通。
6、如遇特大暴雨,外河水位超过历史最高洪水位时,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村应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优先安排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的转移。各村要统一规定抢险、转移信号,一般以鸣锣为号。
由于镇内圩堤长,防汛工程标准偏低,汛期出现的问题可能瞬息万变,各辖区内所有防守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做到有备无患,处险不乱,确保安全度汛。
四、防汛责任制
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协调部置相关部门防汛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汛情、工情、灾情的综合汇报,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负责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负责河道正常功能的河道排水系统的恢复工作,负责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防汛期的日常值班工作。农服站负责统计、收集和提供农副业受灾损失情况,提出农业抗灾补救措施,负责指导农业企业的抗灾减灾。
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支持地方抢险救灾,负责组织民兵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和各村抢险队伍建设,发动民兵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防洪救灾工作。
镇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抢险时,各项在建工程(水利工程除外)安全度汛的协调,负责组织镇城管应急抢险队伍,支持防汛排涝抢险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监督、协调各有关单位的防汛抢险工作和防汛专题会议的联系落实。
镇经贸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各行政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范围内防汛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工作,落实防汛期的值班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并上报。
全体机关干部:按照戴政发【2016】21号《关于调整戴埠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暨定圩定库定塘坝人员的通知》的要求,到岗到位指导和参与所定区域的防汛防旱工作,若汛期因擅自脱岗,致使所定区域防汛防旱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防汛抢险准备工作及应急保障
1、镇人武部和镇城管中队各组织不少于25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各村都要组织20人左右的抢险应急队伍,各圩区的村委还要组织巡逻队,负责汛期的防汛工程的巡逻,视察汛期的水情、工情和发现险情后实施抗灾抢险工作。
2、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做好机械、人员的调配工作,各类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
3、各村委会要对近期水利站汛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应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对检查发现险工隐患及时做好除险加固,不留隐患。各村要做好圩口涵闸试关的工作。各村要加强责任人的责任落实,特别是对圩口引排涵洞和险工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把守,确保安全度汛。各村要做好排涝站试机准备,并及时移交各有关责任人,确保所有排涝设备汛期能正常运转,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4、各级防汛组织机构在汛期要加强值班,随时注意汛情的发展变化,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积极认真做好各方面的防汛抢险日常事务工作。
5、在镇防指的统一领导下,指定牵头部门,落实好应急资金保障、医疗卫生保障、通信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后勤保障、灾情核查、灾后重建等各项保障应急措施。
6、各村自行准备麻袋、桩木、铁丝等防汛物资,要按本预案及时落实到位,各村组织储备的防汛物资原则上由各村使用,如遇重大险情特殊情况下,应服从镇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使用。
六、责任与督查
全面落实防汛防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