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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G20峰会保障措施全面落实,根据上级政府统一要求,结合《溧阳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溧环委【2016】29号),根据《关于全面落实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的通知》(溧环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7日,组织开展全市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管控专项督查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为重点,深入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G20峰会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污染源整改落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检查范围
(一)重点工业企业:钢铁、建材、化工及其它VOC重点排放企业;
(二)建设施工、预拌混凝土、港口码头等污染源;
(三)加油站、污染严重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
三、检查内容
(一)各部门落实《常州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16】75号)、《关于全面落实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的通知》(溧环委发【2016】6号)、《市大气办关于实施臭氧管控的通知》(常大气办【2016】6号)文件要求的情况,包括对重点企业、建设工地、堆场扬尘、道路保洁、机动车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G20峰会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管责任是否到位;
(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G20峰会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限行及G20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的统一领导,我镇成立由张余亮镇长任组长,环保、城管、建管、交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工作组(具体名单见附件2),对管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对辖区内管控企业、建设工地、堆场等污染源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管控方案,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检查的方式,不断加大检查力度,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驻厂监督,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依法报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镇(区)政府工作不力、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镇纪委将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实施党纪或政纪处分。
附件:1、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分组
戴埠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日
附件1
戴埠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余亮 戴埠镇镇长
副组长:雷晓强 戴埠镇副镇长
芮建亚 戴埠镇副镇长
崔益平 戴埠镇纪委书记
成 员: 陈 虎 环保中队中队长
吴晓彬 城管中队中队长
陈 红 交管所所长
张旭东 交警中队中队长
狄利人 派出所所长
肖建波 工业办主任
管良玉 建房办主任
附件2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分组
第一组,环保中队牵头,负责督查本镇范围内工业污染源监管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第二组,工业办牵头,负责督查本镇范围内停限产及煤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重点燃煤企业煤质控制情况及工业企业限停产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组,派出所牵头,环保中队配合,负责督查各本镇范围内油气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查储油库及加油站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第四组,交警中队牵头,交管所、派出所、城管中队配合,根据职责分工督查机动车、船舶及非道路机械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组,建设办牵头,负责督查本镇范围内建设工地、预拌混凝土扬尘防治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第六组,交管所牵头,城管中队配合,负责督查本镇范围内交通建设工地、港口码头扬尘防治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第七组,城管中队牵头,负责督查本镇范围内道路保洁、渣土运输扬尘防控及露天禁烧等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