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溧阳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溧政办发[2016]7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保护严格、交易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为目标,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一是公益性。坚持为农服务宗旨,突出公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支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促进有关资产资源优化配置。二是依法自愿有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农民为主体,政府引导扶持,鼓励交易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交易农村产权。三是公开公正规范。坚持公开透明、自主交易、公平竞争、规范有序,探索建立符合我镇实际和农村产权交易特点的市场形式、交易规则、服务方式和监管办法。四是因地制宜。从我镇实际出发,确定交易模式和覆盖范围。五是稳步推进。稳妥慎重、循序渐进,不急于求成,不片面追求速度和规模。农村集体资产必须进入市场公开交易,同时引导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三)工作目标。2016年年底前在我镇基本建立起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二、工作步骤
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我镇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筹备建设阶段(2016年4月—2016年9月)。主要做好方案拟定、机构搭建、场地、人员落实、业务培训等。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2月)。围绕上下联动、一体运作的思路,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三、运行体系
(一)机构设置。戴埠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我镇的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运行,配备2名工作人员,其工作接受镇农经部门管理。
(二)功能与形式。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主要提供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等基本服务。
(三)交易主体。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限制的法人、自然人,均可进入市场参与交易。具体准入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现阶段,市场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民、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农户拥有的产权由农户自主决定是否入市交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妨碍自主交易。
(四)交易品种。根据实际,本着“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合理确定交易品种及数量,逐步覆盖全部农村资产、资源。现阶段交易品种主要包括:
1.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养殖水面等经营权。
2.“四荒”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滩使用权。
3.林权。是指农村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
4.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5.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
6.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
7.农业类知识产权。是指涉农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新技术等。
8.其他经政府批准的交易项目。
(五)交易程序。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活动,原则上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交易申请。由转出方向所我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产权交易申请材料,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
2.进行前置审核。根据产权类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委托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依法进行审查。
3.发布交易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利用网络等公共媒体,发布产权交易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4.审查受让方资料。受让方受让产权,提交受让申请书、受让方资格证明或有效证件、受让方资信证明和农村产权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由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5.组织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择合适的交易方式,组织进行交易。
6.签订交易合同。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及时公示交易结果。
7.出具交易鉴证。转出方与受让方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提交鉴证所需材料,经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出具交易鉴证书。
(六)交易权限。设置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权限为:土地流转(连片300亩以下)以及单笔标的100万元以下的村、组集体资产发包、租赁、拍卖,所有权转让等交易业务。
五、保险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我镇成立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监察、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国土等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
(二)落实工作经费。镇财政安排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